學生減負
校長負責
今秋開學市教委將“老大難”的“減負工作”作為城市學校的重點。
市教委負責全市“減負”實施,重點抓直屬學校“減負”工作,督導檢查各區縣教委履行“減負”管理職責情況。
各區縣教委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減負”工作,確定“減負”分管科室和專門人員。組織中小學校認真開展“減負”自查自糾工作,認真解決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負擔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中小學校長是“減負”的第一責任人。市教委要求,校長要從事務圈子中跳出來,將主要精力、主要智慧用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深入一線,全面清理并及時修正不符合“減負”要求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精細化管理,讓學生的書包輕起來,比如,將學生的字典、水杯等留在學校,不用孩子天天背來背去;引導教師自覺聚焦課堂教學,將“減負”規定落實到課程、教學、評價、管理等各個環節;推動“開放辦學”,實現“減負不減質”的目標。
今秋開學后,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開展減負專項督導,對違反減負規定的學校和個人,將追究相關責任。
順木之天以致其性,“過重負擔”將學生“壓彎了腰”,怎能長成參天大樹?昨日,在中小學開學之際,重慶市教委召開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工作會議”,并下發了為學生減負的“十項規定”,要求各區縣教育部門以及各中小學嚴格執行,并接受家長的監督。
下課鈴聲響了,多期待到操場上跟伙伴做一場游戲,作為學生面對“拖堂”的老師常常是敢怒不敢言,一節接一節的上課,這確實給孩子背上了“包袱”,甚至產生厭學情緒。
市教委主任周旭說,學習是人的本能,本來是一件十分愉快而有益的事情,正如孔子所說,“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但過重課業負擔讓中小學生的學習“變了味”、“走了樣”。
在今秋開學的減負規定中明確禁止了中小學老師“拖堂”的行為,同時禁止老師采取其他方式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嚴禁組織學生上早自習、午自習,嚴禁強迫走讀學生上晚自習。
并對中小學生的作業時間進行了控制: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課外作業,三至六年級每天課外作業總量原則控制在1小時以內,七至九年級每天課外作業總量原則控制在1.5小時以內。
嚴禁拖堂
占用休息
上課
不得組織
學生補課
補課
為了追求升學率,音體美等學科時常被中考學科的老師擠占。不僅如此,學校還見縫插針補課。
針對這些現象,減負“十項規定”提出:寫字、音樂、美術等課程,不得隨意增減。中小學每周應開設4節體育課,保證學生在校鍛煉時間不少于1小時。
學校要做到“兩個不得”:學校不得占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不得將校舍、設施設備等租(借)給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各類補習班、培訓班。嚴禁在職教職工舉辦或者參與有償補習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有償補習活動。
為培養孩子的動手能力,市教委還要求學校每天下午課后應安排1節課外活動,組織學生參加體育、藝術、科技、生活技能訓練、禮儀訓練等課外活動及社會實踐活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為了訓練學生的應試能力,不少學校熱衷于組織各種各樣的考試。
按照“減負十條規定”,學校要做到“三個只能”“四個嚴禁”:“三個只能”就是一至六年級只能組織期末考試(考查),七至九年級只能組織期中、期末考試(考查),小學畢業考試只能由學校自主命題、自行舉行。這意味著小學不能組織半期考試。
“四個嚴禁”就是嚴禁以質量抽測等名義舉行任何形式的區域性全員性、全科目的學科統考或診斷性考試,嚴禁教育部門對學校和教師下達升學人數、升學率或者其他類似指標任務,嚴禁以升學率、學科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唯一標準,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按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
小學每期
只考一次
考試
上學
小學不得
早于8:30
今天開學了,上學路上同學們不再一邊趕路一邊揉著惺忪的睡眼,該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呀。在市教委發布的減負“十項規定”中對中小學生上課時間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學生上午上課時間,小學不得早于8:30,中學不得早于8:00;學生下午上課時間不得早于14:00(邊遠山區學校可酌情調整)。
讓孩子休息后,有更充足的睡眠時間,減負“十項規定”要求保證小學生每天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的睡眠時間。
市教委規定,一、二年級嚴禁使用教輔,三至六年級提倡不使用教輔,七至九年級主要學科堅持“一教一輔”,其他學科一律不得使用教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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