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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繳納罰款,就能清除違章記錄,還不扣分”,這樣的消息近日在合肥的駕駛人中間迅速傳播。
合肥交警支隊回應稱,這是在公安部123號令實施前,為做好新舊部令銜接而開展的一項集中處理舉措,本著寬嚴相濟的考慮,對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罰款不扣分”。但也有人認為,該舉措的法律依據不足。就此,記者進行了采訪。
12月9日上午11時,位于合肥市潛山路的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蜀山大隊行政服務大廳內擠滿了人,幾個窗口的隊伍都排到了門口。
“昨晚聽朋友說了,這兩天只要到交警大隊參加學習并繳納交通違章罰款,就可以把過去監控拍下的違章記錄全部清除并且不需要扣分。今天上午,我就趕來辦理了。”一位江姓司機告訴記者。
參加學習、簽訂承諾書,駕駛人交過罰款就可不予扣分
記者在服務大廳看到,有違章記錄的駕駛人要先在柜臺領取一張《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教育簽到簿》,填上基本信息后,到位于交警大隊三樓的駕駛人培訓室參加約30分鐘的駕駛人安全教育。
在培訓室,60多個座位幾乎坐滿了人,大家正在觀看電視里播放的交通教育視頻。
“半小時的學習,既能了解交通安全知識,也不耽誤太多時間,還是很合理的。我今年已經扣了8分了,滿12分就要重新參加考試,所以趕緊來接受處理。”駕駛人小張說,對交警“罰款不扣分”的做法,駕駛人肯定是歡迎的,一旦扣滿分吊銷駕照麻煩就大了。
“參加完安全教育,駕駛人需要簽訂安全文明駕駛承諾書,然后到柜臺排隊辦理手續,可以不予扣分,罰款金額按照交通法規規定的額度執行,違章車主15日內到銀行繳納罰款。”一位民警告訴記者,駕駛人還會拿到一張宣傳單,以熟悉新交規的相關內容。
“現在相當多駕駛人并不是惡意、故意違章,而是一不小心造成違章。所以,交警隊的做法是人性化執法的體現,既通過教育讓駕駛人認識到安全駕駛的重要,又給了大家糾正錯誤的寬松環境。”老朱是一位開車20多年的老駕駛人,他認為合肥交警的做法是對駕駛人的體諒。
另一方面,老朱也坦言,光罰款不扣分,也會讓個別開慣“霸王車”的駕駛人有恃無恐,覺得交錢就能解決問題,所以“這樣的政策并不能長期執行”。
交警支隊稱,所謂“罰款不扣分”僅針對監控拍下且不確定實際駕駛人的情況
9日下午,記者從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所謂“罰款不扣分”是合肥交警部門進行的一次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攝錄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處理。
“開展集中處理,是為了加強對交通違法駕駛人面對面的安全教育,消除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說。
據介紹,公安部令123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從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部令加大了對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幅度和記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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