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富豪官員”陸幟然被免職
南方日報訊 高明“富豪官員”事件又有新進展。南方日報記者剛獨家獲悉,佛山市委組織部于22日印發《關于陸幟然同志免職的通知》(佛組干[2013]85號)、《關于陸幟然同志免職的通知》(佛組干[2013]86號)。佛山市委同意,免去陸幟然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免去陸幟然同志的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職務。
自2月26日起,不少網站出現對陸幟然的舉報網帖,舉報其“住超4畝別墅、身家過億”,“圍閉市政街巷為私用”等。南方日報記者隨后調查證實,陸幟然的兒子仍在其任職地即高明區經商,觸犯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見3月1日南方日報A14版)。2月28日,佛山市預防腐敗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肖秀明向南方日報記者表示,佛山市紀委正按相關程序,對網上舉報的內容進行核實。3月19日,佛山市紀委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信息稱:“經研究,市紀委對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陸幟然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南方日報記者了解到,3月21日,佛山市委同意,免去陸幟然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免去陸幟然同志的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職務,相關通知已于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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