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要求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要及時采取住房限購等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以下簡稱17號文)中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計征20%個人所得稅。廣州、深圳合理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本月底前報省住建廳、監察廳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廣深新房最高價格本月備案
昨日,“通知”曬出的第一個要求,就是切實落實政府穩定房價的責任。明確要求廣州、深圳要根據近年房價走勢,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合理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本月底前報省住建廳、監察廳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對執行新“國五條”和“通知”相關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地區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與17號文不符者,立即調整
“通知”要求,省內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要及時采取住房限購等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并嚴格執行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即“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通知”提出,廣州、深圳、珠海、佛山4個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原出臺的住房限購政策與17號文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是“通知”的第三條要求。記者從中獲悉,省政府要求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政府要于本月底前,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要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
“通知”明確,2013年廣東全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為基本建成11 .6萬套、新開工建設7 .84萬套,并要求省內各地市確保新開工項目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開工、2012年前已開工項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其中還規定2013年年底前,各地市(含順德區)城區要把符合條件、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各地市將與省房地產數據中心聯網
保障房要蓋,規劃要做好,配套設施也要完善。“通知”要求,省內各地市要抓緊組織編制完善中長期住房保障規劃,保障性住房建設量較大的地區要盡快編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規劃。保障性住房項目應盡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農貿市場等配套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并特別注重公共交通系統配套建設。各地要抓緊完善本地區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多部門信息資源共享。
談到如何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通知”要求各地市要嚴格執行《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中有關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規定,有條件的地區還可適當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
而各地也要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2013年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要按要求完成與省房地產數據中心的網絡連接和數據傳輸測試,并按統一標準實施改造升級。廣州市社科院高級研究員彭澎表示,此舉或將為未來廣東出臺房產稅提供條件。
對于政府部門,“通知”也明確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統計局等部門要加強對全省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研究分析,并及時主動發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賃的權威信息,穩定市場預期。另外還應加強輿情監測,對涉及房地產市場的不實信息,要及時主動澄清并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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