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披露,日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浙江省發改委副巡視員丁勇(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地方巡視員落馬早有先例。《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梳理發現,今年5月份以來,各地巡視員接受組織調查明顯增多,其中多涉及受賄、違紀違法等。
巡視員接連落馬
“巡視員”是一個什么樣的“官”?
巡視員是公務員的一種。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巡視員屬于非領導職務。巡視員和副巡視員只在地、廳、司、局級以上國家行政機關設置。巡視員資格的取得應任副廳級職務4年以上,副巡視員應任正處級職務4年以上。
盡管屬于非領導職位,但巡視員的“權利比較大”,主要是監督巡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情況,并向主管部門匯報并作出相應處理。
浙江省發改委資料顯示,丁勇現任省發改委副巡視員兼人事處處長,協助主任分管人事處、委培訓中心。曾任培訓處副處長(主持工作),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財政金融處處長、人事處處長等職。
本報記者梳理發現,繼丁勇之前,甘肅、河北、遼寧、四川等地諸多巡視員相繼接受調查,漸有成為地方廳處級干部反腐“重災區”之勢。
5月份,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巡視員楊先靜被開除黨籍;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原副巡視員冼定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檢查;遼寧省國資委副巡視員、省(中)直企業工會主席徐曙明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
6月份,陜西西安經開區管委會原副巡視員兼經開區城改辦主任、經開區城建集團董事長邢長發(副局級)被開除黨籍;四川省農業廳原巡視員吳忠厚被開除黨籍;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政府副巡視員王會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廣東省科技廳黨組副書記、巡視員張明的嚴重違紀被立案檢查。
7月份,中國證監會山西監管局原副巡視員(正處級)賈岷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四川省教育廳原巡視員何紹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青海省經委原副巡視員宋景濤被開除黨籍;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農牧廳原巡視員黃全福違紀被立案審查。
8月份,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巡視員劉保平涉嫌嚴重違紀、河北省商務廳原巡視員仲繼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黑龍江省政協辦公廳副巡視員許兆君(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均正接受組織調查。
59歲現象特殊群體
梳理這些巡視員的落馬原因可以發現,受賄、利益輸送是主要問題之一。
例如,根據通報,徐曙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收受賄賂,數額巨大;賈岷岫利用其丈夫段建國(已另案處理)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賄賂;冼定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賄賂,違規套取單位預算經費;宋景濤在任青海省經委副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等。
從職位設置來看,對于大多數廳級、處級干部,部門考慮其退休前給個“巡視員”頭銜,俗稱虛職。但也有一種情況是,有的干部還沒到退休年齡也做了巡視員,是因為暫時沒有空缺領導位置,先把級別調高一下,等將來有位置再升。
諸多巡視員也成為“59歲現象”中一個“特殊群體”。他們中一些人即將退休,或感到政治前途已盡,轉而追求經濟利益,趁在位之機“撈一把”。
今年2月,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和社科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的2014年《法治藍皮書》顯示,根據中紀委公開的數據,截至2013年12月,2013年查處的公職人員中,51歲 60歲年齡段人數最多,占總人數的53.7%,“59歲現象”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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