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 新疆莎車縣7月28日嚴重暴恐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居瑪塔伊爾大毛拉被害案件發生后,近日,經自治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兩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給予喀什地委委員、莎車縣委書記何利民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縣長艾海提沙依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陳乾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胡彪,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阿不都維力熱孜克免職處理;
給予莎車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岳志剛,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凱薩山爾達吾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莎車縣艾力西湖鎮黨委書記陰龍,艾力西湖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阿不力米提阿不都拉撤職處分;
給予喀什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王世信,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莫合旦艾山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公安局政委卡德爾?吾不力、市伊斯蘭教協會副秘書長艾斯卡爾·庫爾班、吾斯塘博依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阿地力江·阿布都卡德爾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多來特巴格鄉派出所所長朱軍、教導員艾斯卡爾百合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多來特巴格鄉派出所民警買買提熱夏提熱合曼行政降級處分。
自治區黨委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鉑要認真汲取“728”“730”案件的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圍繞 “三個堅決” 總目標,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820”講話和9月8日在莎車調研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落實各項維護穩定措施,真正把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轉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上來。(記者 姚彤 馮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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