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龍資料照片 視頻截圖
渭南市紀委日前通報,韓城市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建龍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目前,已被移交司法機關接受調查。其中提到徐建龍“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通報一出就引發關注,有網友說“這句話很新鮮”。專家表示,有干擾、妨礙組織審查行為的,可以依照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接受組織調查期間,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
昨日,華商報記者從渭南市紀委獲悉,韓城市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建龍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目前,已被移交司法機關接受調查。
近期,渭南市紀委對韓城市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建龍(副處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徐建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
徐建龍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渭南市紀委審議并報渭南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建龍開除黨籍處分。
“接到群眾舉報時,他還在任,紀委立案調查后,還發現了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具體情況比較復雜?!弊蛉障挛?,渭南市紀委一工作人員透露,自處理決定下發時,已調查一個多月。目前,其涉嫌的違法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中紀委通報曾使用過“對抗組織調查”
華商報記者查詢了解到,通報中“對抗組織調查”的表述并非首例,在今年9月26日,中紀委官網曾發布中央網信辦副局級干部高劍云(原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五局副局長)的查處結果,通報中說,“經查,高劍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額賄賂,長期包養情婦并育有一子,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边@是中紀委首次打破慣例采用這一表述。
查詢現有公開報道,渭南市紀委采用“對抗組織調查”的表述,在全國地方紀委案件通報中還是首次。
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可從重處理
“對抗組織調查”的情節對被調查者有何影響?我省一市級紀委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黨規黨紀,對抗組織調查可以從重處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五款就明確規定,有其他干擾、妨礙組織審查行為的,可以依照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這位辦案人士說,通常紀檢部門辦案時,在立案調查充分后,會依據黨內法規對被調查對象下達紀律處罰決定書,其中會援引詳細的黨規黨紀條款作為處分依據。而在對外通報中,如果對當事人的違紀行為有客觀具體的描述,既能對其他腐敗人員起到震懾作用,也有助于方便公眾了解案情,從而理解當事人所受處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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