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擊花錢”并非僅僅是少數領導干部奢靡之風在作怪,而是具有深層次的體制機制頑癥。
再過幾天,就要進入2014年倒計時的節奏了。每每此時,學生們開始想著放寒假,農民工準備返鄉過年,商家店鋪都會有年終盤點,而一些政府部門官員也會翻開財務賬單,盤算著如何將預算余額用完。
這就是年底“突擊花錢”。據媒體報道,10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1至10月,全國財政支出約11.4萬億元,完成預算74.2%;按照年初2014年全國財政支出153037億元的預算,11月和12月全國財政支出將高達39484億元。于是,問題來了,還剩近4萬億,年底怎么花?
其實,年底“突擊花錢”的財政現象并非“大姑娘坐轎頭一回”了,中央每年三令五申,媒體每年口誅筆伐,但年底“突擊花錢”也總是年復一年的出現。究其原因,眾所周知的便是“今年沒花完、來年少給錢”的基數預算制度。長期以來,根據法律規定,地方政府部門每一年的預算都是視上一年度收支情況而定的,如果一個單位去年預算是1000萬元,只花了800萬元,節約下來的200萬元不僅全部上交,而且第二年的預算可能會因此削減為800萬元。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面對這樣的制度,恐怕鮮有政府部門是和“錢多多”過不去的。
與此同時,也許有人會問,都到年關了,政府部門為何還剩4萬億元?為何不在預算編制時就堵住這一漏洞?
其實,每年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會聽取和審議預算報告,與此同時,也存在代表“看不懂”“看不完”預算報告的情況,特別是短短幾天之內,要對一個上百億的項目“簡明扼要”的財政資金投向進行準確把握,要在一疊厚厚的預算報告中審出問題,難度是可想而知的。基于這種預算監督的失位,個別地方政府部門在年初預算編制時,或者好大喜功、上報大項目,或者見利忘義、虛報項目,努力讓自家的“錢袋子”鼓起來。
話說回來,年底“突擊花錢”并不完全等同于地方財政的“豐衣足食”,實際上基層“等米下鍋”問題依然突出。按照慣例,每年全國人大在3月份才批準中央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的錢撥付到地方時已經是第三、四季度。管“錢袋子”的和花錢的嚴重不同步,也會逼迫地方政府部門在一年中花錢時“前緊后松”,這不僅不能說明“錢多多”,反而會影響經濟民生項目必要性的建設開發。
整治年底“突擊花錢”,勢在必行。如今,在中央八項規定和反“四風”的背景下,在黨紀國法齊頭并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官員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恐怕難以再現了。因此,年底“突擊花錢”并非僅僅是少數領導干部奢靡之風在作怪,而是具有深層次的體制機制頑癥。未來,各級人大應嚴格按照預算法,進一步扎緊“錢袋子”,仔細審查各地各部門上報的項目;進一步簡化財政預算的決策程序,在確保科學性的前提下,為財政“蛋糕”的切分爭取更多時間。
財政部日前下發《關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有關財政工作的通知》,嚴肅各項財經紀律,提出堅決制止各種亂花錢和突擊花錢行為,嚴禁用公款購買煙酒禮品,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等一系列要求。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發表署名文章稱,年底突擊花錢與違規花錢并不是同一個概念,該現象不是中國獨有,在日本也是如此。而作為財稅專家,不把完善財政預算編制和公開制度作為己任,不態度誠懇地回應各方質疑,反而為突擊花錢開脫,對其觀點我難以茍同。
又到年終歲尾,普通人家或許會想著盤點一年進賬,看看今年守住了多少錢。財政部官員白景明表示,雖然年底財政支出規模較大,但并不違反預算管理規定,還指出“突擊花錢”不僅中國有,日本也是如此。如果只是搬出鄰邦也有突擊花錢的例子,就想佐證突擊花錢的正當性,恐怕說服力有限。
嚴禁濫發獎金、津貼,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年末突擊花錢,鉆的都是預算管理模糊的空子。看看連續幾年“突擊花錢”的現實:財政部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各級政府在最后一個月花掉了近1.2萬億元,超過全年財政支出金額的1/4。
昨天,記者從省紀委獲悉,春節期間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及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得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
藝考生備考一個月花7萬元
去年12月全國突擊花錢2.5萬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