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昨天,呼格吉勒圖父母發微博稱,呼格案一審審判員胡爾查、宮靜于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為該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因胡爾查、宮靜曾在一審中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有網友質疑該任命系“帶病提拔”。呼市中院相關科室負責人回應稱,此次任命系正常任命,非提拔升職,對呼格案的追責正在進行中,“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并非意味著不追責”。
呼格父母介紹,他們是在6月27日的《呼和浩特日報》上看到胡爾查、宮靜的任命信息。記者查詢了解到,6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任命名單顯示,李欣達等20人被任命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宮靜在第10位,胡爾查在第14位。在1996年5月23日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的一審判決書中,宮靜、胡爾查為“代理審判員”。
呼格母親尚愛云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去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圖無罪,“到現在已過去7個多月,為何這兩個人還能繼續工作,擔任審判委員會委員?追責為何仍然沒有結果,太不負責任了”。尚愛云稱,當年辦案人員觸犯了法律就應承擔應有的責任,“我這不是報私仇,我兒子用生命才換來法律的公正,就要有錯必究,否則約束不住辦案的人,法律怎么能得到公正的實施?”
該任命消息在網上傳播開來后,引起大量網友關注,不少網友認為二人在一審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后,到現在仍未得到處理,并被任命為呼和浩特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系“帶病提拔”。
京華時報記者致電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據一名負責人介紹,胡爾查、宮靜在2013年底開始分別任呼和浩特市中院執行監督庭、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均為正科級,現因工作需要,根據司法改革要求,法院業務部門正職負責人需兼任審委會委員,參與案件討論,該職務同樣為正科級,屬正常任命,并非提拔升職。另據該院監察室負責人介紹,呼格案的追責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尚無結果,“這個任命跟追責沒有關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并非意味著不追責”。(記者 懷若谷)
而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呼格案”的主辦人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依法被另案處理。
時任新城區公安局副局長,呼格吉勒圖案的主要“偵破”領導人馮志明,2014年12月17日,因涉嫌玩忽職守、刑訊逼供、受賄等罪名被內蒙古檢察機關批捕。
呼格案一審審判員被任新職,官方否認帶病提拔,稱并非意味不追責。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在近日召開的全區檢察長會議上說,要深刻吸取呼格吉勒圖案件教訓,健全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建立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糾正機制,并及時向社會公開追責情況。
2月9日,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云在旁聽趙志紅案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落淚。
趙志紅一共交代了30起案件,但有8起案件沒有找到案源和受害人。
2月9日,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云在旁聽趙志紅案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落淚。
“呼格吉勒圖案”疑似真兇趙志紅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今日將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趙志紅在法庭上始終承認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真兇。
“呼格吉勒圖案”疑似真兇趙志紅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今日將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據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趙志紅被指控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歷經三天庭審,審判長宣布休庭。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趙志紅案,因趙志紅當庭指出檢察機關的控訴漏掉了1996年那起強奸殺人案,庭審暫停。
呼格吉勒圖案疑似真兇趙志紅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今日將由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其中故意殺人、強奸罪部分,將不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的審理,或將揭開呼格吉勒圖案中死亡女子被害真相。
呼格案再審決定公布前,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曾受邀前往呼和浩特,親歷該案的最后糾正過程。近日,京華時報記者對話洪道德,揭秘呼格吉勒圖案最后的糾正過程,分析呼格案和聶案的異同,以及聶案今后的走向。
呼格吉勒圖案原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已于17日下午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一位曾擔任呼市公安局重要職務的領導透露,馮志明在1988年擔任呼市公安局某分局刑偵大隊隊長期間,一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大隊的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
公安局內戴上頭套和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