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指揮體制改革規律談
作戰指揮體制伴隨著戰爭和軍隊的出現而產生,并隨著國家軍事戰略的調整、軍事技術裝備的發展,以及戰爭形態、作戰方式的變化而不斷發展。作戰指揮體制改革是一定歷史時期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從新軍事變革的內容和過程看,作戰指揮體制改革具有層次性和螺旋上升特點,要求改革必須重視軍事理論創新引領。新軍事變革是信息時代包括軍事技術、軍事理論、組織體制在內的一系列變革。這幾方面相互聯系、互為作用、相輔相成。就軍事體制改革而言,主要包括物質層、體制層和思想層的變革。其中,體制變革是軍事變革的核心層,因為軍事體制是聯接軍事技術裝備、信息化軍事人才,以及軍事理論的橋梁和紐帶,是實現人和武器裝備的最佳組合,形成軍隊整體戰斗力的關鍵環節和根本組織保證。作戰指揮體制作為軍隊組織體制的核心,其調整改革程度也是軍事變革最終是否完成的重要標志。
軍事變革通常遵循由物質到觀念,再由觀念到結構的軌跡。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及其在軍事領域的廣泛運用,促成了武器裝備更新換代,進而引發戰爭形態、作戰樣式的深刻變化。既要求軍事理論創新,也要求包括作戰指揮體制在內的組織體制改革。從軍事變革的實際進程來看,軍事技術革命進展最快,軍事上的新概念、新觀點、新理論相繼涌現,而組織體制的變化常常是最滯后、最緩慢的,與此相關聯的作戰指揮體制改革也是如此。
新軍事變革初期,軍事技術革命占主導地位。當全新的軍事技術應用于軍事系統,并使武器裝備形態發生質變時,軍事理論、軍隊組織體制等才可能產生連鎖反應,并相繼發生根本性變革。新軍事變革中期,軍事理論創新對變革起主導作用,成為推動發展的重要條件。新軍事變革末期,軍隊組織體制改革占主導地位。新軍事技術催生新型軍事組織結構,但新型軍事組織結構的生成依賴于對未來軍事活動,特別是戰爭行動的認識和預見,及在新的軍事理論指導下按未來戰爭需求變革軍隊組織體制。當軍事技術革命和軍事理論創新相對成熟時,變革體制編制特別是作戰指揮體制將引起人們更多的關注,也更容易成功。這一時期,軍隊組織體制,特別是以作戰指揮體制為核心的軍隊領導體制改革,將成為新軍事變革的主流。因此,要實現作戰指揮體制的全面變革,必須有成熟的理論創新。有成熟的理論創新引領,才知道仗需要怎么打、怎么指揮,進而明確組織變革內容和標準。
從戰斗力生成規律看,作戰指揮體制與戰斗力相互促進相互影響,要求體制改革要善于思考戰斗力“物化”問題。軍事變革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升軍隊戰斗力。科學技術進步和武器裝備發展所形成的新型戰斗力,必將沖破舊軍事組織體制和原有軍事理論的束縛,形成新的軍事組織形態。信息化武器裝備的快速發展和軍事理論的不斷創新,也會使軍隊組織結構上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日益凸顯,暴露制約軍隊戰斗力生成的關鍵問題,客觀上有利于推進以作戰指揮體制為核心的軍事體制創新。軍事變革技術上和理論上的優勢只有通過制度化軍事組織體制,特別是作戰指揮體制的建立,才能轉化為戰略優勢和作戰優勢。軍隊組織體制轉型,其實質就是使信息化武器裝備、知識型軍事人員和創新型作戰理論所蘊含的作戰潛力實現“物化”,而“物化”的成果就是包括作戰指揮體制在內的信息化軍隊組織體制的建立。
因此,作戰指揮體制改革重在戰斗力“物化”上做文章,這是軍事變革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志。一方面,作戰指揮體制改革要真實客觀反應新型戰斗力,另一方面又要盡可能地不束縛戰斗力的生成。
作戰指揮體制改革是一定歷史時期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結果,具有發展的階段性與周期性,要求改革必須穩妥。作戰指揮體制歸根結底是軍事實踐發展到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必須反映當時戰爭的客觀需要和內在規律,以解決作戰指揮關系中與現代戰爭不相適應的深層次矛盾,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與戰爭需求。這是因為,體制的改革創新只有在科學技術和武器裝備發展到一定程度,特別是引發戰爭形態改變后才可能發生。戰爭形態的改變,加速了軍事變革進程,并強烈要求推進軍隊組織結構,特別是以作戰指揮體制為核心的軍隊指揮體制改革。作戰指揮體制改革,客觀上反映了一定歷史時期軍事發展的內在需求,特別是戰爭發展需求,具有發展的歷史必然性與周期性。
當然,作戰指揮體制的改革發展,由于受特定歷史時期環境與條件的影響制約,又具有相對的合理性和穩定性。然而作戰指揮體制的穩定性不是絕對的,隨著戰斗力諸要素的發展變化,必然產生不協調因素,特別是當不穩定因素占主導地位時,必然要求對其進行改組與調節,從而產生新的作戰指揮體制。因此,任何一種作戰指揮體制都有它賴以存在的時代背景與環境條件,離開了這些,作戰指揮體制就失去存在的合理性與發展的可能性。因此,時代的發展呼喚并催生新型作戰指揮體制的產生,作戰指揮體制改革既不能落后于時代,也不能超越現有條件。
編輯感言
由牛頓說強軍
周峰
在有關物理學家牛頓的歷史細節里,有兩句話引人思考。一句是亞歷山大·蒲柏為牛頓寫的墓志銘:“自然法則曾在夜里深藏”,直到“上帝說‘要有牛頓’,于是就有了光”。另一句是牛頓自己所說:“在自己眼里,我似乎只是一個在海濱玩耍的孩子,而真理的海洋就在我面前待人去發現。”毫無疑問,牛頓是一個善于發現和總結事物規律的人,當然這也源于他所秉承的文化傳統。某些方面某些時候,西方文化更重探索、驗證和應用內在規律。
有種觀點認為,強者之所以強,是因為文化強。強勢文化的本質,就是遵循事物規律,尤其是最深內在、最巧路徑、較高層面的規律,在武學上它可成就秘笈,在經濟上它可以弱肉強食,在軍事上它可以走在他國前面。發現和運用規律的程度,關系到軍事強弱。有時某一軍事集團所認為發現的規律,可能并非根本規律,或者是低層次的規律,這就會影響其強軍速度和質量。而規律又具有指向性和穩定性,早一點發現并運用更高層面的規律,可以讓改革的正能量更早形成戰斗力。此類問題的差別,恐怕是影響軍事投入與戰斗力產出是否成比例的重要因素。(史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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