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時,法院警車就停在附近
人民網合肥7月3日電 6月30日中午,安徽阜陽市文峰巷附近,一名1歲多的男童遭遇車禍,傷勢嚴重。有網友稱,事發后,有人抱著男孩試圖向附近一輛法院警車求助時,卻遭到了拒絕。7月3日,阜陽潁州區法院對此事作出嚴肅處理:當事駕駛員柳某被解聘。
日前,一位阜陽當地網友發微博稱,車禍發生后,司機第一時間抱起孩子前往醫院搶救,站在路口求助路人報警攔車。當時一法院警車就在現場,該司機上前求助時,卻沒有得到幫助。
同時,該網友還上傳了多張現場照片,照片顯示,那輛警車車牌號是“皖KA739警”。而不幸的是,孩子最終沒能搶救過來,離開了人世。
人民網安徽頻道記者了解到,送男童去醫院的男子就是肇事司機廖某,來自亳州市渦陽縣。而當事事發現場附近的警車來自于阜陽市潁州區法院。
7月3日,記者從潁州區法院獲悉,事發后該法院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3日晚,該法院對此事作出處理決定。
潁州區法院認為,法院駕駛員柳某駕駛警用車輛途經事故現場附近,未主動下車查看情況,缺乏群眾觀念,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經研究決定對柳某予以解聘。(記者常國水 韓震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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