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海口9月26日電 嫌疑人蔡某華在未經許可、無相關資質情況下非法生產、銷售未經檢驗、不合格的中藥飲片,藥品銷往市內城鄉結合部的十幾家小藥店、小診所,現場還查扣未加工的中草藥12噸,品種達130余種。今天記者從海口市檢察院獲悉,該院提前介入快速批捕了這起跨廣西、海南兩省,集生產加工、批發配送于一體的大型制售假藥案。
2014年3月至8月間,犯罪嫌疑人蔡某華為謀取個人利益,從廣西玉林購進大量中草藥,在未經批準許可和無相應資質情況下,在環境惡劣的出租屋內非法進行中藥飲片的加工生產,并冒用廣西玉林制藥有限公司的品牌商標與產品合格證進行銷售,其行為已經違反了《藥品管理法》和《刑法》相關規定,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
海口市檢察院了解案情后,迅速提前介入該案,就案件定性、證據收集等向公安機關提出引導意見,強化證據收集。案件報捕后,該院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主從犯、主要實施者和一般工作人員在涉案情節、作用、社會危害性等方面做了針對性區別,對主要組織者、實施者的蔡某華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對兩名普通工作人員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馮春華 米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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