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法迎實施27年來首次大修全國人大上午審議修訂草案——重污天氣擬機動車限行
今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將審議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議案,這是該法第三次大修,此次修正草案明確,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時,可采取企業停產限產或對部分機動車采取限行措施。
此次修正,是大氣污染防治法制定27年來的第三次修訂,也是首次大規模修訂。從征求意見稿來看,新增條款超過原法的一半。相比2000年版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見稿”的罰則更為細化,部分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也更大。
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有66條,修訂草案增至100條。
另外,草案還規定,建立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要求不達標的城市編制限期達標規劃,采取措施限期達標。
相比2000年版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見稿”的罰則更為細化,部分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也更大。
處罰拒不整改將按日計罰
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被認為是近年來中國環境違規問題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環境違規成本,是業界的共同呼聲。
2000年版規定最高不超過50萬元罰金,而國務院法制辦的“征求意見稿”中,則把罰金改為“對造成一般或者較大大氣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損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計算罰款;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氣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計算罰款。”同時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可以處上一年度從本企業事業單位取得收入50%以下罰款。”
草案進一步加大了對污染者的處罰力度的相關條款,對多項違規拒不整改行為,實行按日計罰的原則。其實,在國務院版的征求意見稿中,對多項較為嚴重、惡劣的環境違規行為提出了加倍處罰的要求,其處罰金額將達到相關治理費用的1至5倍不等。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表示,加大違規處罰能起到制止環境污染的作用,“按日計罰”對緩解大氣污染有積極意義。
意見稿中,被納入為“按日計罰”的行為包括: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未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的;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建筑施工過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污染的。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進程
1987年制定
1995年第一次修訂,做了個別改動
2000年再次修訂,重點針對煤煙型污染,早已不適應區域性和復合型為特點的大氣污染新形勢,50萬元罰款上限等規定并沿用至今
2014年6月環保部將《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報送國務院
9月9日國務院法制辦對外發布大氣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見稿,這個“數易其稿”的版本從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的66條改為102條,排污許可制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重點區域聯防聯控、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等寫入,懲罰力度規定按日計罰和罰無上限
11月26日國務院通過《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草案強化污染排放總量和濃度控制,明確了對無證、超標排放和監測數據作假等行為的處罰措施
焦點一 出現重污天氣擬機動車限行
草案在燃煤、工業方面,明確國家采取措施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細化對多種污染物的協同控制措施。在機動車方面,強化對新生產機動車、在用機動車、油品質量環保達標的監督管理。
草案增加一章,專述重污染天氣應對,規定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時,有關地方政府應當適時發出預警,依據預警等級啟動應急響應,并可以采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等應對措施。
近日,北京市環保局發布了APEC空氣質量保障措施效果評估結果。評估結果顯示,APEC會期全市PM2.5平均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如果本市和周邊地區沒有共同采取會期保障措施,則會期PM2.5濃度預計會達到69.5微克/立方米,比實際濃度增長61.6%。
評估結果顯示,對于降低PM2.5濃度來說,采取機動車管制措施,能夠帶來最大的綜合效果。為此,今后將把治理機動車污染作為深度治理大氣污染的重點方向,在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提高新車標準、淘汰老舊機動車等方面持續發力。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在做草案說明時表示,我國大氣污染正向煤煙與機動車尾氣復合型過渡,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霧霾等重污染天氣頻發,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需要。
焦點二 重點區域聯防聯制需制訂行動計劃
草案規定,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制機制,對于重污染區域地區,要求制訂聯防聯制行動計劃。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曾對媒體表示,“大氣污染越來越明顯地呈現區域特征,但是現行的環境管理制度難以突破屬地管理模式。各地在環保上的意愿和資金投入以及管理水平和污染控制程度也差異較大。盡管我國此前出臺了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相關意見,但是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有效機制尚未建立。這就需要通過立法,從法律層面確立起這一機制。”
“大氣污染在小行政區劃內,難以很好解決。現在針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協同治理和區域聯防聯控,將會起到良好效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環境資源法研究所主任周珂分析指出,我國2008年奧運會和近期舉行的北京APEC會議,采取有效的大氣污染防控措施,證明協同治理和聯防聯控具有可行性。經過實踐證明可行的經驗,需要有法律保證,這次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就是把成功經驗上升為法律。這是巨大的進步,對霧霾的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周珂說,這次法律修訂重點放在了對無證、超標排放的處罰上,非常有必要。
焦點三 “兩控區”擴展到全國不合格將被約談
關于排放總量的控制和排污許可。草案將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由“兩控區”擴展到全國,并分配總量指標、發放排量許可證的原則和程序,對超標、未達標的將約談主要負責人。
草案規定,建立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要求不達標的城市編制限期達標規劃,采取措施限期達標。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將由兩控區擴展到全國,明確分配總量指標、發放排污許可證的原則和程序,對超總量和未完成達標任務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并約談主要負責人。
名詞解析
什么是“兩控區”?
“兩控區”是環保領域的專屬名詞,是指酸雨控制區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簡稱。
目前,根據現行相關法律,“兩控區”劃分基本條件,劃定“兩控區”的總面積約為109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11.4%,其中酸雨控制區面積約為80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8.4%,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面積約為29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3%。
鶴壁市從11月12日夜晚起出現靜風逆溫天氣,不利于污染物擴散,出現重污染天氣。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要求各縣區政府、管委、公安部門、農業部門等做好以下強制性減排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等級,鄭州教育系統將啟動相應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措施。據悉,當采取Ⅳ級響應時,各幼兒園和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減少戶外活動。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啟動應急預警后,鄭州市教育部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屬學校(單位)進行督導檢查。據悉,當接到預警解除信息時,各幼兒園和中小學校自動停止落實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解除應急狀態,恢復常態化管理。
市氣象臺于昨天16時25分發布霾黃色預警信號,預計2日夜間至4日擴散條件逐漸轉差。今日本市大部分地區將出現輕度至中度霾;明天有中度霾,局地重度霾。好在受東北擴散南下弱冷空氣影響,后天午后擴散條件好轉,霧霾逐漸消散。
根據環保部門的設定,空氣重污染預警從低至高依次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4個等級,教育部門響應的應急預案措施等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Ⅲ級響應措施為:各幼兒園和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
啟動最高級別響應時要停課 根據不同的預警級別,我省要采取相應的措施:藍色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紅色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來自環保部的數據顯示,4日上午9時,全國僅有1.4%的城市為重度污染,鄭州以AQI266排全國倒數第三。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4日上午,鄭州市9個空氣質量檢測站點中首要污染物均為PM2.5,顆粒物污染嚴重。
來自環保部的數據顯示,4日上午9時,全國僅有1.4%的城市為重度污染,鄭州以AQI266排全國倒數第三。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4日上午,鄭州市9個空氣質量檢測站點中首要污染物均為PM2.5,顆粒物污染嚴重。
天氣變化、氣象服務與每個人生活息息相關,也對農業、交通、能源等國民經濟許多行業有著重大影響。隨著社會的關注,我們會和環保部門一起合作建設全國一體的有關霾重污染天氣標準,比如最近京津冀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標準就在統一。
目前,由于鄭州市近地面處于均壓場中,擴散條件較差,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水平,根據預報,將出現重度或重度以上污染天氣。
北京市環保局4日召開發布會,通報2015年空氣質量,PM2.5年均濃度80.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6.2%,是國家標準35微克/立方米的2.3倍。
12月19日以來,我省大部分區域持續出現重污染天氣,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產生活。
環境保護部18日通報,未來5天,京津冀中南部、山東西部和河南北部可能出現一次大范圍持續重污染過程。
自12月5日起,受冬季污染物排放量大和不利氣象條件的影響,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多個城市空氣質量轉差,大范圍出現重污染天氣。專家認為,本次重污染過程是不利氣象條件與多種污染源排放共同作用,導致污染物大量積累而形成的。
12月4日,環保部緊急印發《關于做好12月5日至9日空氣重污染過程應對工作的函》,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等省(市)人民政府做好對霧霾天氣的應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