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3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研究室胡云騰今日指出,性侵害、出賣未成年人等七種嚴重情形可以撤銷監護人資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四部委今日舉行發布會,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研究室胡云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副廳長史衛忠、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閆正斌和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張世峰介紹《意見》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胡云騰談及《意見》對撤銷監護人資格的規定指出,民法通則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3條都有規定,主要是兩個方面,法律規定是兩個方面,一個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還有一個就是不履行監護職責,《意見》根據這兩個法律的規定,列舉了七種嚴重情形,在《意見》的第35條,一共有7項,其中前面6項都是非常具體的,最后一項兜底條款,如果嚴重程度也相當前六項規定也可以撤銷監護人資格。
一是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等,二是將未成年人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三是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四是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的等情形,五是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六是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七是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胡云騰指出,規定這些剝奪監護權秉承了三個原則,一個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一切要從未成年人的權益考慮,工作宗旨是: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為了一切的孩子。要把民法通則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落到實處。考慮到這項規定與傳統觀念還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這項制度必須要審慎行使。確實需要依法剝奪的才依法剝奪,同時對那些進行批評教育、處罰以后能夠改正的,能夠再次履行監護人職責的,在一年內根據他的申請依法可以恢復監護人資格。
作為申請人,宿遷市洋河新區洋河鎮東關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請求法院撤銷靳樂樂(化名)的父親靳某的監護人資格,將監護權移交給東關社區居委會。
4月8日,瀘州市納溪區法院江寧法庭當庭判決:撤銷被申請人盧某對女兒盧小花的監護人資格,指定瀘州市納溪區民政局擔任盧小花的監護人。
兩歲女童在14樓高的自家陽臺上玩耍時,向樓下拋擲空玻璃瓶,樓下保姆懷中5個多月大的男嬰被擊中頭部,不久死亡。
有性侵害、出賣未成年人等行為的,將不得恢復監護權。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7種情形,都可被剝奪監護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當日上午,在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大廳,記者發現新表格中個人信息項變動最大,不少信息被簡化無需再填。在原來《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表》中所需填寫的政治面貌選項也不用再填寫。
此次對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的研究,就是希望通過行政與司法相銜接,實現對監護人監護權的轉移。事實上,中國現行的法律早已明文規定可以適時剝奪失職父母的監護權:一部是2006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另一部是1986年出臺的《民法通則》。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臺灣“中時電子報”援引沙特阿拉伯媒體1月14日報道,沙特政府決定廢除相關規定,從今以后沙特女性在出國時,不再需要通知男性監護人。(實習編輯:梁豪 審核:譚利婭) 免責聲明版權作品,未經環球網Huanqiu.com書面授權,嚴禁轉載,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8月20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務副主席齊續春率民革中央調研組,就“因監護人涉罪失管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在我省調研。民革中央副主席、天津市政協副主席......
針對“南京女童餓死家中”事件,五位女律師向南京市江寧區有關部門郵寄了一份《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是否及時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向法院申請撤銷女童母親樂某的監護責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監護人。
據美國《僑報》報道,“我的孩子在美國留學”,這是讓許多中國父母引以為榮的話題。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在電話里聽到的時候,心里就一直發毛,心想美國也許不會有這樣的父母,至少美國華人不會這樣。
21日7:00多,槐蔭區昆侖小區發生一起惡性案件:住在4樓一男子疑因精神病發作,將正準備下樓的5樓鄰居殘忍殺害。2015年6月,歷城區仲宮鎮,一精神病男子因半個月沒吃藥病情越來越嚴重,家屬打算送其去醫院時該男子竟持刀劃傷一名親屬。
未成年人保護需要平衡國家與父母之間的責任分配,平衡未成年人保護中的私權與公權關系,切實維護我國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不少家長看來,打孩子是自家的事,和別人沒有關系。為了更好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減少并制止家長的家暴行為,我國應繼續加強制度建設。
根據法院判決,女孩小麗生父母的監護權被雙雙撤銷。
21日7:00多,槐蔭區昆侖小區發生一起惡性案件:住在4樓一男子疑因精神病發作,將正準備下樓的5樓鄰居殘忍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