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能夠幫您輕松刪除一切網絡負面信息!”隨著“3·15”這個特殊日子臨近,一些企業在為負面報道和投訴焦頭爛額,一些專業刪帖公司(自稱為“網絡公關公司”)的生意則明顯火爆起來,業務量日漸增多,刪帖價格也水漲船高。(3月13日《揚子晚報》)
因為有所謂“網絡公關公司”存在,消費者的聲音被淹沒,媒體的監督被消解,一些不良企業則因此變得有恃無恐、膽大妄為。如果用錢就能擺平一切,有多少企業會真正在乎消費者的利益和口碑,致力于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呢?“網絡公關公司”不斷發展壯大,政府不應坐視不管。
刪帖公司向企業收取高昂的服務費,轉而要向刪帖者支付不菲的“公關費”,誰是刪帖的執行者呢?“實際上就是找那些有能力直接刪帖的網站編輯或者論壇版主,把負面新聞和帖子刪掉。”如果說不良企業和刪帖公司是“蒼蠅”,那么一些網站編輯和版主就是“有縫的蛋”,幾方共同構成所謂“網絡公關”的利益鏈,進行著丑陋的利益輸送。
一些網站編輯和論壇版主充當這樣的“馬前卒”,不僅是道德問題,還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刑法》中規定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其應受的刑罰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刪帖公司與一些網站編輯和版主之間的利益輸送,顯然符合“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而法條中所謂的“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僅僅指5000元至2萬元,刑罰的“門檻”并不高。公民網絡維權需要法律護航,相關立法和執法工作該迅速展開了。
■晏揚(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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