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12日接受記者專訪時說,“消費者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維權比較困難,維權成本高,有的時候為‘追回一只雞,得殺掉一頭牛’。”他呼吁,社會各界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全面建設消費友好型社會。
今年“3·15”的主題是“消費與安全”,可謂是反映出廣大消費者的心聲與訴求。來自中國消費者協會的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各級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達60.7萬件。這還只是消協有登記在案的。面對如此普遍的侵權現象,消費者如何應對呢?2011年《中國新聞網》曾作過的一項調查顯示,有63.817%的受調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選擇“默默忍受”,而近七成消費者認為維權成本太高。
圖說:資料圖
在一個法治社會里,居然超過六成的消費者在權益被侵害時選擇“默默忍受”,這樣的結果讓人感到悲哀。從調查的結果來看,顯然正是過高的維權成本擋住了消費者的維權之路。消費維權何時才能走出“追回一只雞,得殺掉一頭牛”的困境?
許多消費者首先會考慮維權的成本是不是會超過收益,許多消費者因為怕麻煩,在損失較小時不會選擇站出來維權。可以說,維權成本過高問題,已經成為消費者“不能承受之重”,也是造假、售假行為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在我看來,降低消費維權成本需從兩方面入手。
首先,必須切實減輕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負擔。“誰主張,誰舉證”,這對于消費者來說,實在太難。所以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堅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務的立場,盡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費者維權所需的鑒定費用;另一方面,要盡量縮短消費維權的流程,簡化程序,降低消費者維權的時間和人力成本。
其次,必須切實提高消費侵權的賠償額度。與消費者維權成本高相比,商家違法成本低。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行的是雙倍賠償原則,這顯然遠遠不夠。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中國消費者維權獲勝后,目前每案得到的賠償金平均為700多元人民幣,而美國平均每案獲賠35萬美元,是中國的3700多倍,“盡管國情不同,但中國賠償額度明顯偏低”。因此,有必要借鑒《食品安全法》“損一賠十”的做法,一方面使假造者得到足夠的教訓,使他們不敢輕易造假,另一方面使消費者能獲得高于所付出的維權成本的賠償,提高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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