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網友爆料,用皮革廢料制食用明膠的工藝方法早在1991年就有人申請專利,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回應稱:經核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過10件利用皮革廢料提取食用明膠的相關專利申請,其中2件曾分別于2000年和2001年獲得批準,但均已失效,目前沒有處于有效狀態的相關專利。(4月27日新華網)
“國家專利”在人們心目中的神圣感,一下子跌落谷底:原來,專利不僅可以是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造福社會的新技術,也可以是危害社會的低劣的制假販假技術。
專利部門不是食品藥品主管部門,必然存在某些知識盲點,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不是推脫責任的借口,因為越是不知道的越是應該慎重,越是應該同主管部門保持溝通。公眾實在無法理解,為何人盡皆知的基本常識,專利部門卻無法守住底線?現在的“專利”,是否已經和當年的“新藥”一樣,泛濫成災并且齷齪不堪呢?既然違背常識的利用皮革廢料提取食用明膠,已經堂而皇之地成為國家專利,那么,利用飯店泔水提取食用地溝油,大概也可以,甚至已經有國家專利了吧?
國家知識產權局特別強調廢皮革提取食用明膠專利“均已失效”,意思似乎是說,危害已經消除。但是,專利失效只是一個純粹的期限問題,并不涉及道德評價,更不涉及對不合理授權的糾正。我們不應該僅僅因為其在期限上已經失效,就放棄對于該項專利權授予的合法性追問。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睂Ρ取秾@ā返囊幎?,皮革廢料提取食用明膠獲得專利,已經涉嫌違法。此外,1991年就有人提出類似專利申請,知識產權局尚且沒有批準,為何十年之后,卻又接連批準了兩件?是這兩項同類專利申請,的確有過人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還是十年后的標準竟然反比十年前更低?顯然,這些都是需要追問和調查的,不能因為該專利已失效,就既往不咎一筆勾銷。
■舒圣祥(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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