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對醫療服務的滿意度有多少?日前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公布的《居民對醫療衛生服務的滿意度調查報告》顯示,居民對醫療衛生服務總體表示滿意的比例為69.1%,達2/3以上,而表示不滿意的則不到10%。民眾對此反應激烈,普遍認為與實際感受偏差較大。
當下醫療資源缺乏,“以藥養醫”的機制又推動了醫藥費用的不合理上漲,看病難、看病貴成為民眾的心頭之痛。而在醫院營業額與醫生薪酬掛鉤的體系之下,部分醫生出現亂開藥等違背醫德的行為,令醫生的職業評價急劇下降。雙重因素令醫患之間產生對立,矛盾愈演愈烈,傷醫案屢屢發生,在近期的哈醫大殺醫案中,網絡調查顯示有七成網民對此表示高興。
由此可見,民眾對醫療體系的不滿與憤怒已經超越了對生命的尊重,而將這種不滿轉移到在醫療第一線的醫護人員身上。在這樣的背景下,說有2/3以上的民眾對醫療服務表示滿意,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難怪不少網民表示“被滿意”以及“想說臟話”。
面對洶涌而來的質疑,衛生部發言人鄧海華堅持“調查方法、調查內容以及調查目的都是非常非常權威的、科學的、有說服力的”。以上觀點從公開信息來看,并沒有錯。該調查是一個全國按人口規模、比例的抽樣概率調查,調查在全國90個區縣的360個分區一共抽了4792個家庭,每個家庭中抽取一個16歲以上的成人,足見調查方法是科學的;調查把滿意度分為分別針對個體、機構與體制的醫護藥技、醫療服務機構、醫療服務體系三個層次,共分解成18個指標,從公開的診療方案咨詢、醫療費用等指標來看,調查內容也是較為科學的。
然而,問題就在于這些科學的調查方法與內容怎么得出了一個2/3民眾滿意的看起來不那么科學的結果呢?據悉,所謂的2/3滿意、10%不滿意這兩個數字都是總體概念,總體概念是否意味著民眾對這18個指標的平均滿意度為69.1%?這就等于服務態度等個體素質指標、就醫環境等硬件機構指標與醫療費用、藥品價格、報銷方式等醫療體系指標擁有著同樣的權重,如果將就醫環境之類預計滿意度較高的指標細分一下弄多幾個,莫說2/3,4/5的滿意度都可能出現。即使將調查內容分為1000個指標,民眾對其中的999項表示滿意,只要剩下的一項引起的不滿程度極高,對整個醫療服務體系的滿意度都可能為負。可見該調查以滿意度高的指標稀釋民眾對醫療服務的不滿結果,是絕對不科學的,這種得出結果的方式甚至是對科學本身的褻瀆。
對醫療服務的滿意度,衛生部說了不算,民眾說了才算。衛生部公布的調查結果可以稀釋,民眾的不滿卻無法因此而稀釋。與其做這樣讓民眾不滿的調查,不如采取切實舉措讓民眾的醫療權利得到保障,縮減政府與民眾認知之間的落差,屆時無須調查,滿意度亦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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