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消息稱,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政府采購中存在排斥國貨的現象。比如,在裝備制造業招標采購活動中,一些招標文件設置歧視性條件、違法限制國產設備使用的做法就比較突出。這一現象令人深思,政府采購怎么“反向操作”搞起“國貨歧視”來了?
“國貨歧視”的一個被認為可以理解的理由,是“國貨質量問題堪憂”。對于一般普通百姓而言,國產品牌與外國品牌,哪個質量好用哪個,這是其權利和自由。但也有一種傾向值得重視,有人總以為外國品牌的質量好,同等質量條件下,也會優選外國的。這種妄自菲薄、外國的東西就是好的心理,也是要不得的。
中國還是發展中國家,盡管取得長足進步,但一些產品與外國在質量上有差距,也是現實。要求本國產品迅速與外國產品的質量全部比肩,同臺競技、擇優使用,也是另一種“拔苗助長”。本國國民盡管有選擇的權利和自由,但如果都看不上國貨,那也不利于國貨的成長壯大和參與國際競爭。因此,對國貨給予寬容,同等條件下優選,也是應該的。
相比較而言,政府采購并沒有如普通百姓一樣的權利和自由。因為各國政府采購政策和實際情況大都是向本國產品傾斜的。消息稱,在韓國、日本、俄羅斯等國家,政府公務用車都是國產汽車,美國要求政府必須購買50%的國內原材料和產品。中國也理所當然地要求政府采購要國貨優先。
政府采購必須堅持國貨優先,就在于政府采購體現的是一種良知與導向。因為政府資金來源于本國納稅人,它的使用應當有利于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國貨優先采購就是一個最直接最有力的支持。如果政府采購也搞“國貨歧視”,則說明政府對國貨也沒有信心,這就在社會上形成一種錯誤的價值導向,對于國貨的發展更是致命性的。國貨要全部發展到與發達國家產品比肩競技,需要一定的時間。這個時間首先就需要政府來給。只有政府帶好頭,國民才會跟從。(李明儒)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