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推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但如何保證孩子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成了各界廣泛關心的熱點話題。日前,教育部等15個部門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等5個配套文件,為確保食品安全,學校負責人應陪餐,餐費自理。(6月15日《京華時報》)
這不僅及時,而且必要,但能否落到實處呢?
真要進行,那就把它做好。既要防止有的學校負責人不陪吃,或者偶然陪吃,更需警惕校長突擊“提拔”一些人,讓這些并非校領導的“臨時工”陪吃。校長陪吃淪為形式,效果也就沒有了。
教育主管部門等相關機構不妨成立聯合巡查小組,動態地對推行營養餐的學校進行監督,一旦發現相關校領導虛置“陪吃”制,就予以依規懲處;另一方面,強化舉報力度。校領導有沒有陪吃,現場的學生最有發言權。據悉,相關部門將建立由學生、家長、教師等代表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確定供餐模式、供餐單位、配餐食譜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了遏制下面的人虛置上面的政策,就應該“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但具體到類似的“陪吃”現象,稍微一想,不免有些沮喪,因為這牽扯到一個老生常談卻難以回避的政策成本問題。為了遏制礦難,讓礦領導下井;為了減少問題食品頻現,讓企業負責人親自品嘗,乳協理事長也表態其孫子喝國產奶;為了保證營養餐安全,讓校長陪吃;為了減少交通事故,讓監管人員隨車……如此多的“親自”,何嘗不是一種悲哀?如果制度執行順利,何苦出臺如此多的“陪綁”式的“親自”?凡事如果到了讓相關負責人也置身其中,有了切身利害才可能認真執行的地步,豈不可悲?朱镕基曾感嘆“最難就在于落實”,“(有時要辦一件事)不開八次、十次會議就沒法落實。如果發一個文件,能兌現20%就算成功了,不檢查落實根本不行”。因此,我們必須追問,落實為何如此之難?
制度出來了,如果不執行,不僅發揮不了效力,還會成為違法亂紀者的馬甲,還會使制度本身喪失尊嚴和公信力。校長陪吃制已經出臺,如何使它得到有效落實,讓學生受惠,而不是動輒變形、異化,考驗著監管部門的智慧。 秦淮川(南京 時政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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