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僑香村是政府福利房小區,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曾專門出臺文件,規定該小區物業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物業不得轉租。然而,今年小區一棟住宅被出租用來開了家涉賭麻將館。有房產中介稱,去年12月僑香村開始放租,至今已出租100多套。(7月10日《南方都市報》)
當10年不得交易轉租的福利房,不僅已從中介處證實租出去了100多套,甚至都已堂而皇之地開起了涉賭麻將館,“不得出租”的規定,顯然早已遭遇了公然違規的事實。值得追問的是,有福利房不住卻用來出租的這些福利房業主,必定是另有住所,他們獲取了福利房的資格是否就可以隨意支配?福利房的監管機制無疑需要質疑。
因此,讓福利房實至名歸,更應落實福利房的退出機制。對于不符合福利房資格的住戶,以及用福利房牟利的行為,更需及時清退,甚至處以高額的罰款,唯有福利房違規牟利付出了比其收益更高的成本和代價,福利房才能回歸保障本意。
一言以蔽之,“福利房”無論如何不能最終“福利”了“麻將館”,福利房究竟“福利”了誰,相關部門應認真調查給出結論。(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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