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朝陽區十里河橋南側的停車場,兩名20歲左右的青年駕一輛瑪莎拉蒂跑車,在與停車管理員發生爭執后,其中一人持砍刀將管理員頭部及手臂砍傷。目前,傷者仍在住院治療。朝陽警方證實確有此事,稱已依法處理。(新京報昨日報道)
從目前媒體報道的情況看,此案疑點重重。任何人只要有能力,開“瑪莎拉蒂”跑車并不是什么問題,也不會有人因為別人開了“瑪莎拉蒂”而心生嫉妒,但當一輛豪華跑車的駕駛人從后備廂中掏出大砍刀砍人時,就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了。
開車的人很多,但往后備廂里放砍刀的極少。根據公安部規定,尖角超過60度、刀身長于22厘米的刀具屬于管制刀具,這把刀放在家里切西瓜可以,帶入公共場所就可能會威脅他人安全,屬于違法行為。為什么這輛車的駕駛人要在后備廂里放大砍刀,而且是兩把?
朝陽警方稱此案已“依法處理”,似乎意味著此案已了結。依法處理依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刑法、刑事訴訟法?砍人者是已被釋放還是被拘留?砍人者或與其有關的人是否給被砍者及其同事施加了壓力?駕駛無牌跑車的人到底是誰?
從目前公開信息看,毫無疑問這是一起故意傷害他人的案件。由于被砍傷者尚未做司法鑒定,此案是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刑法還難確定。
但手持管制刀具、在公共場合、因口角糾紛而向對方頭部、胳膊連砍兩刀。如果按處罰最輕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違法情節顯然算不上“情節較輕”,那么砍人者目前至少應當是被行政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發生后,被砍傷者的同事面對記者都表示“不敢接受采訪”,被砍傷者所屬的東方金源停車場公司人員先稱不知此事,后又稱事情很小,讓記者別問了。而被砍傷者本人也選擇了沉默。
公共場所的持刀暴力行兇案件,對公眾的安全感是極大的打擊,肩負維護公共安全職責的公安部門,應當及時公布對案件處理的情況,維護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尊嚴,讓公眾恢復對治安的信心。(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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