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從2010年開始,“光棍節”成為電商的“狂歡節”。銷售形勢之喜人,羨煞實體店的老板。不斷有媒體報道,某某電商在幾個小時甚至幾十分鐘內,成交額達到多少多少億,超過某年,某國。可能是不想打擊實體店老板的經營信心,也有媒體在為電商報喜的同時順便提到“實體店的銷售業績也不錯”,或者用“銷售額有所增長”來證明實體店也受惠于“光棍節”不少。但畢竟沒有實實在在的數字來得干脆和誘人。實體店和電商在光棍節的消費者爭奪戰中的確大顯遜色,以至于有某電商大亨高呼傳統商業模式已經被顛覆。
連續三年,電商都在光棍節中大顯身手,有其必然性。“光棍節”有其特殊的消費群體,八零后、九零后是這個消費群體的主體。他們追求時尚,追求時尚的生活方式,喜歡新奇,精通電腦,熟悉網購,喜靜宅家中在網絡世界中尋找自我。這決定了在“光棍節”這個屬于他們自己的節日里,在這個沒有別人對他(或她)好而只有自己對自己好的日子里,他們有強烈的消費需求。這個主體消費群體,以中低收入者居多,這導致他們的價格需求彈性高。網購和實體店中購物的巨大價格差已然吸引他們在平時都傾向于選擇網購,而電商的強力促銷,無異于實體店中的“折上折”。他們沒有理由拒絕參與。每一個都坐在電腦前,等待著11月11日的鐘聲敲響,盡情享受購物的樂趣。此情此景,電商沒有理由不賺錢。
電商的火爆和實體店的冷清,未必值得電商歡呼,奢談什么傳統商業模式的沒落。電商的繁榮正是由于這些實體店的支撐。沒有實體店,沒有大街小巷或大或小或雅或俗的商店,幾乎沒有任何一個商品能夠做出品牌。人是社會關系的綜合體。人對產品的認知和選擇,是通過眼觀、手摸、試用等綜合的感官調動進行的。沒有大街上的人來人往,沒有實體門市的客流量,就沒有產品或品牌的認知,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時就缺乏堅實的認知基礎,就不敢僅憑網上的視覺判斷做出購買決定。沒有實體店的存在,虛擬商店的生存和發展就沒有基礎。
從實體店的銷售走向虛擬商店的銷售,對賣家來說只是多一個銷售渠道而已。虛擬商店憑借節省的店鋪租賃費用、倉儲費用、人工費用等流通費用,在成本上占有優勢,以低價吸引消費者,加之面對特殊的消費群體,從而在銷售額度上暫時領先于實體店,但實體店的基礎地位沒有變,對虛擬商店的支撐作用沒有變。如果電商為實體店的萎縮甚至消失而歡呼,那么它可能忘記了“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
電商和實體店的差價不斷拉大,不但會使產品的價格錯亂,增加生產廠家控制市場的難度,也會持續地減少實體店的銷售量。市場的混亂和銷售量的萎縮說不定真的會成為實體店生存的“殺手”,也許哪一天真的就“撒手人寰”了。那時,虛擬商店還能存在多久呢?( 喬瑞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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