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環保部日前聯合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新標準最引人注目的變化是“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無使用年限限制”,即取消了私家車的強制報廢年限。該標準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詳見今日《河南商報》B02版)
這是對民眾多年呼吁的積極回應。實際上,許多國家對私家車都沒有使用年限限制,所以國外“老爺車”多多。當然,任何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取消私家車報廢年限后,人們最擔心的是安全問題:如果車主將“老爺車”留在車庫里,當然沒問題;如果“老爺車”仍要上路行駛,如何保證它行駛安全?又如何保證它不增加環境污染?
這就需要強化車輛“年檢關”??勺屓藫鷳n的是,目前很多地方的車輛年檢把關不嚴,有的甚至形同虛設,被異化成“交錢買證”的交易。在車輛檢驗處,總能見到一些“黃?!钡纳碛埃麄兣c檢驗人員說說笑笑,不管車輛有什么問題,只要車主向他們交一筆代辦費,他們就能輕松搞定。不知有多少問題車輛順利換取行駛證,然后被開上馬路。
所以,取消私家車報廢年限后,一方面需嚴把“年檢關”,另一方面可適當增加“老爺車”的檢驗頻率,比如一年檢驗兩次。對于經修理和調整后在安全性能和尾氣排放等方面仍不能達標的車輛,要堅決強行報廢,至少禁止其上路行駛。公民的財產權當然應受尊重,但維護交通安全的價值優先,因為這攸關車主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晏揚)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