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戴帽”不做事不該容忍,但這一現象的治理,不能舍本逐末,一味加強管理,而應追根溯源,進行政協改革。
廣州市政協2012年試行《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委員履職量化綜合評價辦法》。日前,廣州市政協首次公布履職量化結果,并在市政協網公布7個專委會得分前5名的政協常委和委員名單,排名居末的將由專委會領導約請談話(據新華社)。
對政協委員“履職打分”,本意是改變一些政協委員尸位素餐、履職不力的現狀。不過,這種量化的考核制度,如果用在企業和機關單位的管理上,倒無可厚非,但用在對參政議政的政協委員身上并不可行。
按照“履職打分”規定,只要參會、調研、撰寫報告、提交提案等,均可得分,而不論參會、調研是否盡責,也不論考察報告、提案質量如何,顯然,這樣的打分很容易走形式。參會可加分,可人到心不到,底下瞌睡玩手機,這種履職有什么意義?提案可加分,隨便糊弄一個提案,或者在別人提案上簽個名,這種履職到位嗎?
委員規規矩矩參加政協活動,并不意味著他一定優秀,獲得民意的認可。例如,那位因和政府部門“較勁”而知名的廣東政協委員孟浩,曾為擇校費一事勇闖廣州市教育局大門,平日熱衷于公益維權,而他的所為,若按“履職打分”制度,卻得不到任何加分,可是,在民眾的心目中,他絕對是優秀的政協委員。
政協委員“戴帽”不做事,確實不該容忍,但這一現象的治理,不能舍本逐末,一味加強管理約束,而應追根溯源,改革不合理的體制機制。
實際上,有些政協委員之所以缺席會議、調研等活動,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們并無參政議論的時間、興趣和必備素質。對此,亟須改變政協委員的產生機制,讓能者上。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那么,政協委員的產生過程中能否更多地加入一些民意因素?2010年,深圳市嘗試通過選舉產生市部分政協委員人選,這一嘗試當進一步推廣。
一些委員怠于履職,還有一個原因,則是一些會議、調研活動形式死板,一些建議、提案提交上去后,相關部門虛與委蛇,甚至不加理會。因此,作為政協委員,感受不到履職的充實感和成就感,從而態度消極。
解決以上問題,需要改革會議模式和建議、提案的辦理機制。時下提倡改文風會風,在此方面,政協其實大有可為,例如,改革會議程序,少一些領導講話,多一些自由觀點的交鋒;針對一些焦點民生和改革問題,開一些專題討論會;讓政府官員和委員面對面,就提案辦理問題展開交鋒。這樣開起會來,無疑更精彩,更有吸引力,如此,何愁政協委員不來參會。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深入進行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這對政協會議的改革,指出了一個方向。
近年來,許多地方政協都在嚴肅會議紀律,管理約束政協委員上屢出嚴規,但這種強化管理,難以徹底奏效。惟有通過改革,才能根治有些政協委員怠于履職的問題,喚醒他們“我要履職”的熱情和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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