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報道,因女兒吃空餉被免職的原山西省靜樂縣縣委書記楊存虎,在被免兩個月后即就任忻州市環(huán)保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書記、副局長。(1月29日《新京報》)
楊存虎因女兒吃空餉被免職本身就是“爛尾事件”。刑法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5000元以上就涉嫌貪污罪。楊存虎女兒占有5年空餉,合計10萬元之多,他不可能不知道此事,若沒有他的身份,也不會有人如此“厚愛”其女兒。若是他有意安排,已涉嫌犯罪;若他只是“默許”,那也是嚴重違紀,且從中安排之人應同受查處。
當?shù)乇緫皶r立案追查楊存虎的法律責任問題,卻只給出了黨內(nèi)警告處分并免職的處理結果。去年新京報就曾刊發(fā)評論《書記女兒吃空餉,涉嫌貪污罪》,質疑當?shù)赜眯姓幏执嫘淌伦坟煛?/p>
另外,《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guī)定:免職處理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nèi)不得重新?lián)闻c其原任職務相當?shù)念I導職務。讓楊存虎在仍有被調(diào)查必要的情形下,閃電般異地上任相當?shù)男侣殻嫦舆`反了相關規(guī)定。
縣委書記女兒吃空餉,5年、10萬元,難道就這樣白吃了?當?shù)夭坏珱]有就其法律責任問題給公眾一個說法,反而容其迅速復出,當?shù)氐姆ㄖ苇h(huán)境未免太過寬松,對“問題官員”也過于寬容了吧。
(舒銳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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