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徽兩省取消全部公車O號牌,從9月1日起,若發現懸掛O號牌車輛,將按假號牌查處。廣西也計劃取消除公安系統外的所有O號牌,更換成普通民用車牌。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中,全面取消O號牌的省份達15個,部分取消的省份有4個。與此同時,云南、山東以及廣東、河北的部分地區,采取了與取消O號牌截然相反的車改措施——給包括O號牌在內的公車張貼統一標志,亮明身份。
如果說取消O號牌是給公車“撕標簽”,那么張貼統一標識就是給公車“貼標簽”,兩種截然相反的措施是出于不同的考慮,各有各的道理。
取消O號牌主要是為了遏制公車特權。確實,一些公車在馬路上橫行霸道,卻因懸掛特殊號牌而受到特別照顧,甚至交警也不敢管。取消O號牌正是為了取消特權車,讓公車與民用車輛一樣接受交警管理和法律約束。在某種意義上,這的確可以看作接地氣、轉作風、順民意之舉。
但凡事有利有弊。取消O號牌固然是為了遏制公車特權,但也由此消除了公車的標識,使公車在外觀上“混同于”民用車輛,隱藏于城市鄉間,讓人們無從識別和監督,誰也不知道那些豪華車、違章車、接孩子的車、停在景點的車是不是公車,取消O號牌就相當于制造了一個監督盲區。
何況,取消O號牌與取消特權車實在不能畫等號。O號牌取消后,公車仍是公車,交警不明就里把違章公車攔下來,只要乘坐者亮明公車身份,交警該照顧的還是會照顧,不敢管的照樣不敢管。也就是說,只要特權思維還在,取消O號牌便既難獲得遏制公車特權之利,又會帶來阻礙民眾監督之弊,反而讓公車擁有更大特權,會加劇公車腐敗,結果與初衷背道而馳。
所以,相較于“撕標簽”,給公車“貼標簽”更有現實意義。現在,人人都有手機,隨時隨地能將違規公車曝光于天下,正如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僑聯副主席麥慶泉所說:“杜絕公車私用其實很簡單,公車就是公車,標識要明顯。當掛著公車的牌照,你敢到幼兒園接小孩嗎?敢開著公車到旅游景點去嗎?”確實,近年來很多公車私用等違規丑聞得以曝光,正是因為這些公車較容易識別。
從便于群眾監督、遏制公車腐敗的角度看,公車應該“貼標簽”而不應該“撕標簽”,即便取消O號牌,也應在公車上張貼統一、醒目的標識。《羊城晚報》調查顯示,多達九成的讀者贊成公車使用統一標識。這表明,給公車“貼標簽”才是民意所向。(浦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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