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全民閱讀”立法起草工作小組近日草擬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初稿,并開始廣泛聽取各界意見。這條消息很快就引起了公眾的廣泛討論,“國民閱讀狀況堪憂”再次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對此,有專家稱,閱讀要提倡,但不一定非要立法才行,從學校教育這個環節就開始培養學生的閱讀興趣,才是全民閱讀的關鍵所在。
在筆者看來,“閱讀立法”之所以產生爭議,是不理解立法的用意所致。如果將其理解為國家“強制”老百姓閱讀多少書,把閱讀作為一項公民“義務”,顯然有所偏頗;而如果立法是為了規定國家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為人們創造好的閱讀環境,保障閱讀權利,那么這一立法是具有現實意義的。
當然,要促進全民閱讀,閱讀立法所能起到的作用只是局部的,還有必要改革我國的教育評價體系和人才評價體系,引導公民形成健康的讀書價值觀。
我國的閱讀立法,用意主要為提供閱讀資源供給,保障公民的閱讀權利。客觀而言,我國當前的閱讀環境有待改進,《中國圖書館事業發展報告2012》統計顯示,2012年中國共有縣級以上獨立建制的公共圖書館3076個,而截至2011年底,中國平均每44萬人才擁有一所公共圖書館,人均擁有圖書量僅為0.52冊。
很顯然,閱讀立法將著力解決公共圖書館的建設、開放、使用、管理問題,包括規定政府保障公共圖書館的建設,面向社會開放公共圖書館,調動學校、社區的力量整合社會資源,為全民閱讀提供良好的環境,等等。此外,還要從閱讀角度對圖書出版、書店的經營提出要求。通過明確政府、出版機構、學校、社會、家庭促進閱讀的責任,改變我國閱讀方面的種種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閱讀資源的保障,只是促進閱讀環境改變的一方面。當前,我國的教育評價體系實行單一的分數評價,這導致基礎教育陷入應試教育泥潭,家長、老師都重視學生中高考科目的學習,因此要求學生讀的書主要是教科書以及教輔材料,學生由此形成了功利的讀書價值觀,所謂“升學有用,讀書無用”。這種讀書價值觀,對學生將來可能產生深遠的影響,如果沒有功利的目標,很多人就缺乏自主讀書的動力。另外,我國的人才評價體系,目前還沒有擺脫以學歷高低評價、選拔人才的陳舊觀念,相當比例的人上大學只是為混一張文憑,而混到文憑之后,也就不再讀書。
讀書有功利和非功利的雙重價值,目前功利的讀書價值占據上風,而非功利的讀書價值幾乎被人淡忘。要形成健康的讀書價值觀,就必須恢復讀書的非功利價值,這就要打破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打破“學歷社會”觀念。而當非功利讀書價值回歸,當前我國公民閱讀量少、快餐閱讀、淺閱讀、不閱讀等問題,也就將逐步得到解決。
促進全民閱讀,需立法和評價制度改革同時發揮作用,只有立法而不解決評價制度的問題,閱讀的資源會增加,閱讀的價值觀難改變,閱讀的習慣也難形成;而改革評價制度,沒有立法保障閱讀的資源,也會影響閱讀環境的形成。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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