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不得擅自修改。在26日召開的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廣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小清作了關于《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審議結果的報告。他表示,為了維護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和穩定性,防止“一屆政府一個規劃”和“朝令夕改”的現象,修改規劃要非常謹慎。為此,《草案》梳理整合確需修改規劃的具體情形,并且規定修改前應當通過多種方式征求公眾意見。(8月27日《南方都市報》)
一個時期來,“一屆政府一個規劃”的現象相當普遍,公眾頗有微詞,主要緣由在于:每一屆政府的決策人都想展示自己的非凡政績,故不管以前的政府規劃是否合理,統統作廢,另起爐灶,改轅易轍。而“一屆政府一個規劃”之所以能夠成為不鮮見的現實,也在于當下沒有阻止“一屆政府一個規劃”的有效制度程序,以致于政府決策人的個人意志至高無上,隨心所欲。
政府規劃是管城市長遠大計的,涉及方方面面,投入大尤其是投入的資金量較大。通常,地方政府遠沒有富得流油,資金金貴,對以前城市規劃的另起爐灶、改轅易轍意味著以前政府的投入資金打了大“水漂”,而這錢是納稅人的血汗錢,來之不易。這豈是資金浪費所能解釋的,從某種程度上講,簡直是經濟犯罪,是對一個城市或一個地區公眾的造孽。
顯然,避免“一屆政府一個規劃”勢在必行,這與反“四風”、扭轉地方官員畸形的政績觀一脈相通。關鍵在于:必須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專門制度程序來避免“一屆政府一個規劃”。如果以前政府確立的規劃是科學而合理的,下屆政府就應當繼續實施。如果以前政府確立的規劃不科學,確需修改或中止,下屆政府也須召開聽證會等會議,廣泛聽取專家、專業機構、社會各界的意見,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送審批,向社會公示;尤其要保障當地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對擅自更改或推翻以前政府規劃的并造成惡果者,須實行終身問責追究制度,即使有關決策者調離了這個城市。在防止“一屆政府一個規劃”問題上,廣州作出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具有樣本意義,期待國內各地都能積極跟進。(于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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