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5時許,本報記者趕到公園內,發現所述車輛人員均在,車牌號為遼AC7N92,正在進行游樂。一些公職人員依然我行我素,不僅公車私用,甚至在面對民眾的質疑時,輕則理直氣壯予以回擊,重則拳腳相加,如此言行著實讓人瞠目結舌。如此,才能有效地將公車私用關進制度的籠子。
15時許,本報記者趕到公園內,發現所述車輛人員均在,車牌號為遼AC7N92,正在進行游樂。記者觀察二十余分鐘后,一名男子打開執法車門,記者便上前詢問車輛及人員身份,男子情緒激動,出言不遜,稱我就公車私用了,你們算什么?并抬腳踹向同時采訪的另一名記者,隨后駕車離開。(12月7日《華商晨報》)
自八項規定的全面深入實施,雖然對公車私用等問題的查處和曝光的力度在不斷增大,該問題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就目前在一些方公車私用現象時有發生的情況來看,情勢仍不容樂觀。一些公職人員依然我行我素,不僅公車私用,甚至在面對民眾的質疑時,輕則理直氣壯予以回擊,重則拳腳相加,如此言行著實讓人瞠目結舌。
正如此次“公務員開執法車公園打CS”事件,這些公務員在面對記者的采訪時,不僅出言不遜,還稱“我就公車私用了,你們算什么?”,甚至對采訪的記者拳腳相加,并駕車離開。如此頂風作案的囂張言行,著實讓人錯愕驚詫、義憤填膺。如此來看,其是明知違規了學故意犯之了。試問,如此囂張的言行,其底氣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事實上,不論是作為國有公務人員,還是公務用車,接受社會的監督也理所應當;而作為一名記者更或是人民群眾,對國家公務人員和公務用車自然有著監督的權力,尤其是在強化社會力量加強對公權力監督的語境和相關要求下,民眾對公車私用問題的舉報或記者的采訪調查事件真相本是無可厚非。那么,該名駕著公車的公務人員為何還敢頂風違之,甚至還口出狂言、拳打記者呢?
從其的言行舉止來看,想必其公車私用的底氣除了來自其習以為性的本質和習慣使然外,那就是相關部門教育監管的形同虛設和制度的執行存在軟肋。特別是在嚴查公車私用等突出問題的境況下,其還敢頂風作案,想必其背后沒有十足的底氣,也不敢在周末到公園打CS也將公務用車開來“吶喊助威”吧。殊不知,“吶喊助威”不成,反而還將自己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更或是將受到從嚴懲處。
其實,公車私問題層出不窮,這不僅挑戰著公眾對公車私用的容忍度,也時刻警醒著相關部門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公車監管的工作力度,更對相關部門查處公車私用工作的巨大考驗。因此,要有效禁止公車私用,不僅要加強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形成自覺抵制公車私用的內在約束力;還要加強社會監督力度,拓寬監督渠道,對公車私用現象的舉報監督者予以獎勵,從而形成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更要強化制度約束,細化工作舉措,加強對公車的監管力度。如此,才能有效地將公車私用關進制度的籠子。(唐亦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