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然是貧困生的救助補貼,那么就應該真正貼補到需要的孩子們身上。
5日晚,孝感市大悟縣宣化店鎮村民李先生(化姓)致電本報稱,他的孩子亮亮(化名)在該鎮金山中學讀初三,是一名寄宿生。當日下午,在學校老師的安排下,包括亮亮在內的一百多名學生,“配合”老師進行了一次貧困生補貼發放“儀式”。讓家長感到氣憤的是,孩子配合拍完照后就得走人,錢沒能拿到一分。(1月18日 央廣網)
既然是貧困生的救助補貼,那么就應該真正貼補到需要的孩子們身上。如果孩子未滿十六周歲以上,當有其監護人代管。學校對于貧困生的界定發放上應該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行事,不應該有絲毫的挪用。
“國家的政策是好的,為什么到下面就走了樣?”1月15日,孝感市大悟縣宣化店鎮多名學生家長反映,當地金山中學發放寄宿貧困生補助金時“走過場”。在學校老師的安排下,一百多名學生“配合”老師進行了一次貧困生補貼發放“儀式”。孩子配合拍完照后就得走人,錢沒能拿到一分。存在的問題有二,一是關于這項補貼學校有沒有全部拿到手?二是正如學校所說,是不是有學生存在長期拖欠飯費等問題,這類情況究竟有多少?存不存在以偏概全?針對這些問題,解析一二。可以肯定,錢應該是到了學校的賬戶,要不然還要學生們統一“曬微笑”就沒什么意思了?關于學生拖欠飯費的問題,在相關家長的反映下,明顯是站不住腳的。金山中學多名貧困生家長向記者反映,學校隔三差五就要錢,學生吃飯一般都是先交錢才能領到飯票,不太可能存在學生吃了飯還欠錢的情況。
一名學生家長稱,去年9月份以來,他為了上初三的孩子,已經交了近4000元給學校,這些錢除了伙食費、資料費外,還有很多搞不清的名目。“義務教育沒有學費了,其他費用卻比過去更多,這是一筆糊涂賬。”義務教育期間,學校收取的費用有限,卻在短短不到半年間,繳了這么多費用,對于一個貧困家庭來講,的確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也難怪家長們對學校截留貧困生作法的不滿。2014年12月1日,湖北省教育廳和財政廳曾聯合下發《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該項資金的管理和發放。其中規定,該項資金必須以現金或銀行存折(卡)形式分學期一次性足額發放給受助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園卡以及實物抵等形式發放。從原打算將這些補貼充到飯票中,再到媒體采訪后通知家長來領錢,這本身就是一種妥協和承認錯誤。
一千多元的貧困生補貼,按照簽字照相的183人計算,就能得到現金補助18萬之巨,如果讓學校統一代管,其中是否有些貓膩?遇到較真就妥協改口,其中存在的問題值得思考。貧困生補貼遭遇“走過場”,不僅是學校的問題,也有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審核部門的責任。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為啥有事非要媒體曝光,為何不能是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補貼發放部門審核而出,等著媒體監督,豈不是工作有慢半拍之嫌?(孫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