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以食為天,而中國卻屢屢被爆出食品安全問題,這樣的情況難道不值得認真反思嗎?相較于國外遇到這樣的食品危機,首先必定是大規模的輿論譴責。
江西省楊先生購買的福建某品牌果凍里吃出了蜘蛛,希望向廠家索賠100萬元做慈善被拒絕。而福建這家生產商,其負責人表示楊先生索賠一百萬,有敲詐勒索的嫌疑,已經聯系當地警方報案。(2016/1/30 《法制晚報》)
果凍里吃出蜘蛛,楊先生向廠家索賠100萬元來做慈善。不想,廠家卻“反咬”一口,稱楊先生涉嫌敲詐。100萬元的索賠在廠家眼里,自然是高。楊先生這100萬元的目的并非是為自己牟利,更多的目的是為了警醒廠家要把控好食品安全。
民以食為天,而中國卻屢屢被爆出食品安全問題,這樣的情況難道不值得認真反思嗎?相較于國外遇到這樣的食品危機,首先必定是大規模的輿論譴責。繼而會引發廠家公關危機,廠家倘若不能安撫民眾情緒,做好善后賠償,必定會受到法院的天價罰單。有些廠家甚至會因為罰款而被罰的從此再無翻身的機會。
但是,中國廠家面對楊先生的賠償要求,不是第一時間進行問題調查,也不是認真整改。而是惡人先告狀般的報警。這樣的行為,是應該解釋為中國廠家的自我保護意識強呢?
首先,根據中國食品法來看,顧客有權力對于自己買到的問題食品進行一賠十。但是,針對果凍里有蟲的問題,僅僅是一賠十就真的能夠給廠家長記性了嗎?對于相關問題追責的溫柔,以及缺乏一系列的后續懲罰措施,讓食品安全問題在法律層面上有點“雷聲大,雨點小”。僅僅依靠媒體的曝光,難以對廠家進行太多實際意義的限制,從而造成了廠家“反咬”的新聞發生。
退一步來講,這位果凍廠家也缺乏了商人應該有的擔當意識。竟然是自己生產的水果凍出了問題,沒有第一時間去調查,沒有第一時間去啟動相應的果凍召回機制。卻企圖以報警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到讓人覺得十分氣憤。
楊先生索賠100萬元能在網上引來一片喝彩聲,體現了人們維權意識的覺醒,食品安全問題若沒有巨額索賠,又怎么能喚來廠家的警示呢?但同時,也需要相關法律的完善,對于這些食品中出現“蟲子”的問題精細劃分和嚴肅對待,才能有效把控食品安全。但要讓中國人真的“敢吃”,還需要重建道德體系,廠家若不能全心全意的做好自控,再多的規定也難保食品不出問題。(劉頌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