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黨員干部也需嚴格自律,要時時牢記喝酒不僅能喝壞胃,能損傷肝,更能喝壞自身形象。
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對公職人員各類違規飲酒現象的監督查處力度。不過,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基層干部仍然通過種種方式搞變通違規喝酒。(11月30日 新華網)
今有酒能傷肝,古人酒是穿腸毒藥之說,既是“毒藥”必有害處。對公職人員而言,從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的“禁酒令”頒布之日就引來基層多多贊許,也有效遏制了中午喝酒風氣。然而,“中午沒法喝晚上補”、“無酒不辦事”的觀念和做法還是讓“穿腸的毒藥”在夜晚大有盛行之勢。近期,全國省、市、縣不同層級的地方政府出臺了升級版的“禁酒令”,從午間禁酒到公務活動一律禁止飲酒,對公務接待的飲酒行為更加嚴格監管。這個規定值得點贊。
誠然,在傳統中酒文化博大精深。然而,我們要正確認識酒文化,不能將“酒桌上好辦事”、“不喝酒就沒法拉近感情”、“無酒不說話、無酒不辦事”的陋習當成所謂的“酒文化”。這樣“變異的酒文化”,無論是“小酌怡情”的淺淺嘗止,還是“豪爽開放”的寧傷身體,不傷感覺,在酒精的催化下,推杯換盞、酒意微醺之際,酒桌上演的是上級喝高興下級陪高興、干部喝高興老板更高興,喝壞了身體,喝走樣了干部的形象,喝“漏”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
作為公職人員,當牢牢記住自己的職責,從事公務活動,當以公務為先。何為“公務”?簡單點說就是服務群眾,為群眾辦事。要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若是飲酒,與群眾打交道時,張口一嘴酒氣,說著一口酒話,群眾能分清楚你說的是“真話”、“實話”還是“酒話”?群眾能相信一個滿嘴酒氣說話的干部?此時,可能不但影響正常的工作開展,而且損害了自身干部的形象。因此,2.0升級版的“禁酒令”出臺得及時,升級得好。
要將“禁酒令”落實好,不淪為擺設,對“想種種法搞變通”的“喝酒者”說“不”,關鍵是看禁令能不能有力執行,否則,再好的制度,沒有落實都是一個“空”,只會淪為“紙上談兵”。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是歷經實踐檢驗的真理,其權威也在于落地生根。因此,各級政府要自上而下自覺遵守,嚴格要求,表里如一,不能在下級的“盛情難卻”下“破戒”,讓禁酒令成為“稻草人”。同時,各級執紀機關要發動社會的監督力量,常態化開展問責執紀,練就“火眼金睛”,嚴防“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讓“偽裝的酒桌”無處藏身。黨員干部也需嚴格自律,要時時牢記喝酒不僅能喝壞胃,能損傷肝,更能喝壞自身形象。正如前文所說,酒文化淵遠流長,這個痼疾不能一蹴而就,但只要從“禁令”上開始、在黨員干部中讓“禁酒”思想常駐于心,深入骨髓,帶頭拒止,唯有如此才能讓黨員干部才能少一些“酒殤”。(何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