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做到“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及“公開搖號、順序選房”等“六公開”原則,加強社會各方面的監督,企圖暗箱操作就無處遁形。
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主持召開的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談會上再次強調,“在繼續保質保量地推進保障房建設的同時,下更大力氣做好公平分配?!睆慕陙淼纳舷鹿沧R看,“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線’”。
如何確保保障房公平分配?“完善糾錯機制,是保證公平分配的一個重要舉措”,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審核配售處處長陳煒文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說。按照這一舉措的相關要求,需不斷完善糾錯機制,堵塞漏洞,使不符合條件者能夠及時清退。同時各類程序又要盡可能簡便,惠民便民。
公平分配仍待拾遺補缺
陳煒文解析說,保障房分配制度,是一個逐漸完善的過程,“相當于不斷地糾錯”。以北京為例,目前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07年之前,負責對保障房申請家庭申報材料審核的只有市級一個窗口,且工作量大,審核基本上依賴于個人的誠信申報,易存較大漏洞。
第二階段,是2007年到2009年,隨著保障房建設數量的遞增,北京市保障房分配制度進入探索階段。按照當時的審核制度,在申報者個人財產及房產等方面,亦有入戶調查及公示環節,但每個申報者提供的材料是否都客觀真實,仍缺乏科學有效的驗證手段。陳煒文舉例說,如申請家庭的收入部分,有的單位出具了加蓋公章的證明,但若沒有與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聯網,住保部門也無法查實信息的真假。
第三階段,自2010年4月始,制度逐漸得以完善。陳煒文說,北京市住保辦在全市范圍內,對已通過資格備案的17.9萬戶申請家庭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項核查,通過建立同房屋產權、公安、社保、地稅、車管等部門聯動查詢機制,有5300戶申請家庭被查出不符標準。
同時,陳煒文也坦承,由于法規限制,尚未與金融系統數據聯網,家庭成員中的存款、有價證券、投資等依舊無法核查。這些資產信息需要申請者自身誠實守信地申報,“如何破解這道難題,我們一直在與相關部門積極研究”。
2011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保障性住房情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會上也提到了自己的擔心。他說,中等偏下收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群體,他有沒有房子,容易掌握,但是他的收入有沒有變化,民政部門沒有掌握,我們也沒有掌握,還找不到一個政府的部門能夠掌握每一個職工的收入狀況。因此在這個問題上,有些地方提出,由自己申報,然后進行抽檢,如果你抽檢的結果跟申報符合的話就可以,如果抽檢的結果和你的情況不符合的話,那就成為違規的、不誠信的騙取保障性住房,“當然這個問題我們還沒有廣泛地遇到”。
陳煒文說,保障房申請者在申請地之外是否擁有住房,也因國內尚未全部聯網,給核查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張學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應及時糾正分配過程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防范和嚴查騙購騙租以及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變相福利分房及以權謀私等行為。
在前述提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保障性住房情況會議上,住建部部長姜偉新明確表示,公租房不能賣,但是現在有些地方由于資金周轉的問題,把一部分用來租的房子也賣了,這是不符合國務院有關規定的,他們會在工作當中看看怎么樣糾正這種做法。
對保障性住房中存在的問題,中央紀委也予以了高度關注。十七屆中紀委第七次全體會議強調,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認真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堅決糾正騙購騙租、變相福利分房等行為,把保障性住房真正建成民心工程、陽光工程、廉潔工程。
“不合條件的騙租騙購者時有曝光,相關工作人員因倒賣經濟適用房指標或其他徇私舞弊行為被查處的,最后事情是如何解決的?如何糾錯的?”隨機接受本刊記者采訪的多位北京市民建議,希望能將糾錯的過程對外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防范糾錯機制不斷完善
本刊記者調查發現,為了增加透明度,全國各地采取了多種手段,比較集中的方式是:實行公開搖號,邀請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請人代表等現場監督,公證人員全程公證,還有的地方推行街道民主評議會,采取入戶調查,堅持“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加強群眾監督等等。
陳煒文說,為嚴把審核“入口關”,北京市住房保障系統采取“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制度。在街道初審階段,主要審查申請家庭包括家庭人口、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在內的四方面材料。審核的同時,還派出兩人以上的工作人員入戶核查。推廣社區“聽證會”制度,對所有的申請家庭,就個人申請的幾項內容當眾公開,并對聽證人員提出的疑問進行解答。
審核環節中,北京市住房保障系統建立了與房屋交易、權屬、地稅、住房公積金等數據系統聯網的統一的保障房資格審核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動態化管理和實時審核。還建立了保障房信用記錄檔案,完善申請人承諾和定期申報制度。
最為關鍵的是配租配售環節。陳煒文介紹,綜合考慮申請家庭人口數量、成員年齡、住房困難程度等因素,制定不同類型房源的分配規則和順序,實行“公開搖號、順序選房”。堅持“六公開”原則,即政策公開,程序公開,房源公開,配租配售對象公開,搖號和選房過程公開,搖號和選房結果公開。
進入輪候階段的申請家庭,在公開搖號前,還將對上年度的住房、資產和收入及家庭人口等情況進行一次復核。一旦發現超標,則毫無條件地退出。
針對個人房產信息等暫未聯網的情況,陳煒文表示,今年1月6日,住建部發布消息稱,將繼續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保證在2012年6月末前實現40個主要城市的聯網,“屆時個人在這40個城市的購房情況將一目了然”。
進入到保障房后期管理,復核成了每年的常態化管理工作,陳煒文介紹,北京市各區將對本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的住房情況進行復核,對廉租房和公租房申請家庭住房、收入、資產情況進行復核。如果申請家庭超過保障條件,由區縣住保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例如,當公租房承租家庭租住期間或承租合同期滿后,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要求退出,暫不能退出的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間承租人按照同區域市場價格交納租金。過渡期屆滿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照兩倍公租房價格標準收取租金,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而對既不符合廉租房條件也不符合公租房條件的承租家庭,由區縣住保部門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并責令其在6個月內退回廉租房,或按照兩倍公租房標準租金交納租金。
對于以貨幣方式補貼的保障房家庭,陳煒文說,如因家庭情況變化,家境改善不再符合標準的,則降檔補貼或取消補貼。
“任何違規行為都是‘零容忍’,即便已經裝修入住,交納了各種費用,同樣要退出,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失信者個人承擔”,陳煒文表示。
封閉運作斬斷漁利鏈條
多位受訪者分析,分配漏洞主要出現在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兩個領域,源于這兩類保障房可以進行產權交易,購房者可用較低的價格購買房屋產權,之后再以較高的價格轉手,從中漁利。
“若騙購的申請者無利可圖,保障房騙購事件就會明顯減少。這就要求我們探索建立保障房的封閉運作機制,限制保障房上市交易。”陳煒文說。
本刊記者了解到,北京市新近發文要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嚴格按照本市經濟適用房再上市交易管理相關規定,加強房源再上市和回購管理。在房源分配中,建立封閉運行機制,新購買的經適房確需轉讓的,由經適房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經適房購房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適房申請條件的應當退出,原經濟適用房由經適房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
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在公開場合表示,即便沒有法律規定,如果發現某一個居民通過虛假的信息騙到了保障性住房,第一個是清退,第二個是五年之內不再有申請的資格。
一些地方性法規已經先期出臺。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規定,對于用不正當手段已經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獲取貨幣補貼的,除解除合同,收回相應補貼資金外,要被罰款20萬元,并終身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除深圳外,2009年6月,廈門市實施了國內首部保障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上海、重慶等地也出臺了關于保障房的地方性法規。
“我們希望,法律法規健全以后,處罰會更加嚴厲一些;在分配保障性住房過程當中,如果有違法違紀行為將受到處理,嚴重的還要移送司法機關?!饼R驥說。
“通過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的嚴格把控,基本上能堵住漏洞”,陳煒文說,在實踐中,只要真正做到“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及“公開搖號、順序選房”等“六公開”原則,加強社會各方面監督,企圖暗箱操作,以權謀私可說是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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