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發改委為壟斷行為開出了有史以來的最大罰單——4.49億。茅臺因“價格壟斷”被罰2.47億,五糧液被罰2.02億。這是《反壟斷法》頒布以來,發改委查處的首例縱向反壟斷案。
在我國《反壟斷法》頒布實施5年之后,這樁備受矚目的反壟斷案,引發了公眾對于中國反壟斷事業的新的猜想:中國反壟斷是否開始了真正的破冰?
與此同時,長期存在的反壟斷機構設置的問題繼續遭受質疑:發改委、商務部、工商總局“三駕馬車”共同執法反壟斷是否合理?反壟斷改革的最優路徑是什么?□新京報記者 張泉薇 鐘晶晶
兩酒企自爆違法事實
據透露,4.49億“史上最大”罰單是兩酒企積極配合調查,換取的從輕發落。
今年1月,就在茅臺、五糧液分別以低價、跨區域銷售等“罪名”高調嚴懲經銷商的時候,國家發改委剛剛為韓國三星、LG、中國臺灣地區奇美、友達等6家國際大型面板生產商開具了3.53億人民幣的“價格壟斷”罰單。
茅臺通報對低價和進行跨區域銷售的3家經銷商處以暫停執行茅臺酒合同計劃、扣減20%保證金、黃牌警告等處罰;五糧液則對15家經銷商進行了通報批評,并扣除經銷商保證金。
茅臺和五糧液的限價行為“引火上身”:三星壟斷案事畢一周后,發改委發起了針對茅臺五糧液的反壟斷調查。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此次發改委與地方物價部門查處上述兩家企業,正是出于兩家企業在網上公開曝光了自己的“違法事實”,為執法部門提供了充足的證據。“這說明很多企業根本不懂《反壟斷法》,在查處時,企業才恍然大悟,最終也表示服從判決。”上述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
資深反壟斷律師、北京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偉參與了茅臺酒案的調查,他表示,“原本這樣的行為,應該是經銷商受不了了出來爆料才對,沒想到是生產企業自己主動公開爆料。”
1月中旬,茅臺、五糧液緊急作出反應。茅臺集團聲明稱,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撤銷對經銷商的處罰決定并退還保證金,并承諾進行徹底整改。五糧液則立即撤銷了此前對經銷商的處理通報。
茅臺、五糧液對發改委調查的積極配合并沒有使他們免遭處罰。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黃勇透露,4.49億的“史上最大”罰單,已經是兩家行業巨頭“認錯態度良好”而換取的從輕發落。
這一次,發改委反壟斷調查及處罰行動的雷厲風行,與其2011年對電信和聯通發起的反壟斷調查案至今懸而未決形成了對比,一時引發熱議。
有網友質疑,反壟斷是否“刑不上巨頭”?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說:“在這種沒有必要的案子上面耗費許多人力物力,如果用到其他涉及國計民生的商品上面,會對增進國民福利有用得多。”
也有評論認為,對茅臺、五糧液這兩家行業領頭國企的懲處,或將真正成為我國反壟斷部門“劍指老虎”的開始。“該案例意義非常大,提高了反壟斷法的權威,也提高了反壟斷執法機關的威望。”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曉曄認為,“影響更大的一個方面是,被罰的企業是兩家國企。可以看出對于反壟斷法,國企是一樣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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