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發展已經到了必須考慮環境容量的時候
——訪環境保護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
近來,霧霾天氣不斷、水污染事件頻發,社會對環境的關注度空前提高。接受本刊記者專訪的環境保護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不少地區環境容量已經逼近臨界點,甚至污染超過了環境承載力。我國發展邏輯必須有一個根本性的轉變,要用環境容量約束和提升經濟社會發展。
記者:您為什么認為我國的發展已經到了必須考慮環境容量的時候了?
夏光:現實情況逼迫我們不得不考慮環境容量。近年來,我國的發展速度很快,每年新增的產能很大,新增加的排放也很多,而我們的環境容量是個定數,環境承載力有一個邊界,現在可以說不少地區環境容量已經逼近臨界點,甚至污染超過了環境承載力。
超過了就會不斷出現霧霾天氣、嚴重的水污染事件等等,現在每個人對此都有切身感受。這就直接體現出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之間的關系,已經由相對寬松演變為越來越緊張了。所以我們在發展中必須要考慮環境容量,用環境容量一方面約束發展的速度和規模,一方面提升發展的質量。
記者:這是否意味著我國發展邏輯的一個根本性轉變?
夏光:是的。對環境容量不作考慮,發展只是資本不斷投入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所以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這是以前沒有過的。
這里我想試著提出一個理論問題,就是我國現階段的主要矛盾,以前我們說只有一個,就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現在或許應該再加上一個,就是快速發展的經濟社會對資源環境的需求,與我國相對脆弱的生態環境和有限承載力之間的矛盾。
這不是坐在屋里空想出來的,而是人民群眾的現實訴求,人們說,先讓我吸一口新鮮的空氣,喝一口干凈的水,再談別的吧。
記者:那么這個根本性的轉變如何才能實現?
夏光:首先必須確定環境容量。一個地方的空氣、一條河流只能容納這么多污染物,沒超過可以自凈,超過了就是污染。環境容量確定之后,有各種辦法,比如結構調整、產業升級,把排放量大的產能從環境容量小的地方轉移出去;再比如建設工業園區,把工廠集中到一起,通過統一處理來減少排放量等等。
現在不少地方都在積極采取措施,北京就把首鋼搬出去了,其實首鋼的排放是達標的,只是北京環境容量不允許了;廣州按照規劃二氧化硫的排放也飽和了,要想上新項目,就得想辦法把排放削減下去才行。
記者:如果梳理一下,這些措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夏光:總的來看,可以有五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行政措施。就是按照這個地方的環境容量,規定你不能超過或者必須減排多少,然后分解到各個企業、各個單位,不管你采取什么辦法,必須完成。完不成的,相關企業要么關閉,要么轉移。
二是法律措施。就是完善法律法規,制定排放標準,超標的按照規定限期治理,或者停工停產、加倍收取排污費等等;如果造成了環境污染事故,還得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民事賠償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經濟措施。比如排污權交易,根據環境容量,一個地區的排污額度就那么多,分配到每個企業,別的企業要進來必須到原有企業那里購買排污額度。通常新進入的企業環保技術更先進、效益更好,而原有企業交易掉排污權后就得關閉,或者轉移、轉產。
四是社會措施。就是公眾的監督,包括輿論監督。一個企業如果超標排放,那不用說了,有法律等手段來懲罰;即使它達標排放,但周邊群眾不接受,認為嚴重擾亂了他們的生活,這也不行?,F在這方面也是越來越硬性的一個要求了。
最后是技術措施。這不是約束性的,而是支撐性的。一些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可以不用關閉、不用轉移。
現在這幾方面的措施都在運用,下一步要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完善上述措施,并把它們執行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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