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監管不到位,一個社會可能會出現少數堅固的利益群體,他們會因一己之私而綁架國家和公共決策,最終置國家于危險境地。
2013年9月18日,國家審計署首次發布了9省市45個縣的社會撫養費審計結果,征收標準不一、違規下達任務指標、擅自挪用資金、截留款項發獎金等問題紛紛暴露。計征了11年的社會撫養費征收“亂象”,被揭開冰山一角。
社會撫養費爭議,也許可以成為一個寶貴的契機,促進全社會對計生政策的更深入思考,并對這一執行了三十多年的老政策進行認真“體檢”。
糊涂的賬目,可疑的清白
在全國如火如荼普遍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很可能是一筆收得爽快、過程朦朧、標準混亂、數目不清、審計空放、監管不足、去向不明的頭疼賬,而且是筆大賬。
有人估算,如果算上社會撫養費的前身如“超生罰款”、“計劃外生育費”等,三十多年來總額可能高達至少1.5萬億元;即便單算社會撫養費,每年估計也超過200億。估算數據可能不準確,但毫無疑問,社會撫養費數目極為驚人。然而,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起,整整11年,相關部門從未向社會詳細地公開過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數額和最終流向。
賬目不清晰,相關計生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清白”就處于公眾高度懷疑的目光中。計生部門對這筆巨款的態度是說不清或不愿說(內部掌握),審計部門的回應是“不清楚”。
根據媒體和律師的調查,雖然細節不清,但其“去向”大致清楚。不少省份,社會撫養費的80%以上被返還縣級相關部門,用于縣鄉兩級人員的辦公費、人頭費及獎勵等。民間有社會撫養費被用于 “撫養計生干部了”的激憤之語。
公眾甚至因“去向不明”而質疑其來路“不正”。“社會撫養費”在法理上存在高度爭議。實踐中,由于沒有統一標準,各地征收隨意度很大。不入賬、少入賬成為常態,中飽私囊時有發生。
計生部門執行著兩個左右互搏的矛盾任務,一是人口控制指標,一是社會撫養費征收指標。雖然前者才是主要任務,但由于社會撫養費跟個人利益掛鉤,自然成了真正的硬指標。
人們可以合理懷疑,為了提成、獎金、福利,漠視“超生”、熱衷“罰款”,“征收”變“創收”,社會撫養費填充小金庫就成為必然。“放水養魚”、“釣魚執法”的批評,在各類媒體上都很尖銳。國家審計署特派員駐西安辦事處處長王小軍曾撰文透露,在縣級計生部門集中征收撫養費的地方,有著大量少報、漏報違法生育人口的情況;而在委托鄉鎮代征撫養費的地方,由于鄉鎮一級分成較多,積極性很高,存在扣減資金不上繳財政、侵占挪用社會撫養費等問題。
變化的時代,不變的政策
由于社會撫養費來路有爭議、去向不清晰,中國人口、社會又面臨著新情況,已引起了公眾對整個計劃生育政策的反思。三十多年來,中國社會已整體上形成少生意識,但并不表明國民沒有自己的疑慮。
2000年前,尤其在農村地區,曾廣泛存在的粗暴執法,成為許多人記憶中永不磨滅的傷痕,嚴重沖擊了執政黨和民眾的信任關系。
進入21世紀后,我國逐步邁入老年型社會,老齡化規模大、速度快。據2011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已有26個省份進入老齡化軌道。據計生委預測,到2030年中國60歲以上的人口將達到3.55億,成為不折不扣的“銀發社會”。
伴隨老齡化的是少子化和低生育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全國生育率只有1.22;2005年的1%抽樣調查結果顯示,當年總和生育率為1.33,已大大低于世代更替水平。
媒體報道印證:2009年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人數(小學、初中)比2000年減少19.5%,其中2009年小學生人數比2000年減少22.61%,2009年初中人數比2000年減少13.03%。
這說明,1995年后,出生人口連續10年遞減,下降之勢在加劇。但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扶助工作始終不給力,“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多年如一日,2007年才開始在全國推行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迄今城鎮尚無統一規定,農村號稱不低于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不過是“雞肋”;全國以百萬計的“失獨家庭”更引起廣泛同情。
雖然方案各異,但人口學界的主流已認為,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等于“一胎化”,如果不果斷有條件地放開二胎,未來將面臨災難性的人口前景。即便允許多生孩子,人們大多也已不愿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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