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與孩子的感情,賈小平流下了眼淚。昨天,他因以8萬元賣掉僅出生4天的兒子、涉嫌拐賣兒童罪受審。
和未成年女友生下孩子,養不起的賈小平通過網絡以8萬元將親生子給了他人。
昨天上午,賈小平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在順義法院受審。
庭上,賈小平堅持收的8萬元中有7萬是借款,不是“非法獲利”。辯護人做無罪辯護。
檢方
孩子出生4天即被賣掉
去年初,80后的賈小平帶著不滿17歲的女友來京打工,在順義一大排檔負責烤肉。去年5月底,他的女友懷孕了。
檢方介紹,賈小平因工作忙,沒有及時打掉孩子。去年底,賈小平便在網上先后發帖20條,決定孩子出生后送養他人,其間,價格從3.5萬抬高至5萬、6萬,最終決定以8萬元將孩子賣給外省人王女士。
檢方指控,2013年1月5日,賈小平將剛出生4天的親生兒賣給了王女士,收取人民幣8萬元,除4000余元外均用于個人揮霍,其行為涉嫌拐賣兒童罪。
檢方認為,拐賣兒童罪應在5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但是,賈小平出賣親生子女與拐賣他人孩子在社會危害程度上有區別,建議合議庭在量刑上酌情從輕處罰。
被告人
抬價為防人販子倒手
“對指控有意見,沒想要賣錢,就想給孩子找個好人家。”昨天,面對指控,賈小平解釋稱,去年發現女友懷孕后,本來想自己養,但發現兩人無力撫養,決定送養他人,于是在網上發帖“有償送養”。起價3.5萬元是女友生產前后的醫療費和營養費,很多網友很輕易就接受了。他怕對方是“人販子”,低價領走孩子會倒賣,這才一再抬高價格,這也是為了想試探對方是否有誠心撫養。王女士給的8萬元中,有7萬是他跟王女士借的。
而此前,賈小平曾供述8萬元中,有1萬元是營養費,7萬元一會兒稱是“借款”、一會兒又稱是真心收養“保證金”、“經濟補償”等。
辯護人為賈小平做無罪辯護。
王女士的證言顯示,賈小平曾稱這7萬元是借款,但她認為“是借口,知道他不會還,也就是抱養孩子錢”。
該案未當庭宣判。
■ 庭審焦點
8萬元是否屬于“非法獲利”?
庭審時,賈小平的辯護人認為,從現有證據看,7萬是借款還是賣孩子的非法獲利存有疑問。即使被告人先后證言有變化,法院不能僅采信不利供述。
公訴人認為,雖然賈小平辯稱并非出賣,但根據相關規定,“非法獲利”的認定有兩種情形,一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收取錢財將子女送養他人的;二是收取費用明顯不屬于營養費、感謝費的巨額財產,將子女送與他人的。賈小平的行為符合這兩種情形。
公訴人舉例稱,在QQ聊天中,賈小平完全沒有問過有意收養的人是否有撫養能力及其子將來成長情況。在交易時,賈小平開始要價3.5萬,最終確定為8萬,與對方有議價、抬高價格的行為,最后選擇出價最高的王女士作為收養人。收取8萬元時,盡管賈小平稱系借款,但無任何償還舉動,“借款”大部分均用于個人揮霍,且沒有任何償還能力和意思表示。
“希望他真誠悔過,吸取教訓。這種違背倫理道德行為,應當受到公眾譴責。把孩子作為商品叫賣違背良心和良知。” 檢方認為,賈小平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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