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公益公敵
《新民周刊》:你最早從2011年開始網絡爆料,我們統計了一下,你一共進行了20次,每一次都引起軒然大波。這給你帶來什么影響么,比如威脅?
周筱赟:網絡謾罵有,詛咒也有,但實質性的人身威脅還沒有遇到過。
《新民周刊》:從盧美美父女的世華會,到兒慈會,再到書院中國基金會,你爆料的重點在公益事業?
周筱赟:這其實是一個誤解。我揭露的大部分公共事件都不是和公益慈善有關的。也許是因為我揭露的公益目標都比較大,所以給公眾留下了這樣一個印象。
《新民周刊》:有人說你的行為是對中國慈善事業的傷害。
周筱赟:這種說法真是滑稽!我揭露公益黑幕,是為了激濁揚清,凈化公益環境,讓公眾的善款不被濫用,卻成了傷害中國慈善事業?到底是騙子在傷害慈善,還是揭露騙子的人在傷害慈善?某個公益大佬公開發文攻擊我在搞慈善恐怖主義,說我搞得公益圈人人自危。中國公益圈,難道已經壞到我要求遵守底線就能搞得人人自危?完整披露財務只是公益的最基本要求。難道掩蓋公益圈違規違法行為,反而是在保護中國公益嗎?
《新民周刊》:比如質疑李亞鵬,隨著李亞鵬公信力下降的,還有公眾對公益慈善組織本已少得可憐的信心。
周筱赟:難道維持公眾的信心需要靠隱瞞和欺騙的手段嗎?
《新民周刊》:有人質疑你炒作,你認同嗎?
周筱赟:在公共事件中表達看法、揭示真相,怎么就成了炒作?如果這是炒作,那為什么這個社會這樣的人,尤其是用實名揭露真相的人這么少?我用實名,就是表示我對自己的言論負全部責任。陳述事實、說出真相,這本來就是一個公民的社會責任。說真話就是正能量,如果一個社會大家都不敢說真話了,這還是一個正常的社會嗎?一個讓揭黑者寒心的社會,是最壞的社會!只有像我這樣的人越來越多,這個社會才有希望。我說真話,不是因為說出真相能獲得什么利益,而僅僅是因為我認為說出真相是正確的。對我來說,真相是一種信仰,信仰不需要理由。
這個社會抱怨的人很多,真正行動的人很少,合法、理性、有力的監督者更少。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與其終日謾罵,不如點點滴滴行動推進。有人說,你做這些有用嗎?我告訴你:努力了不一定能改變,不努力卻永遠不能改變。我們每個人都是可以對推動社會進步有所作為的。哪怕只有一厘米、一毫米,哪怕一微米,這都是在推動社會進步。
我所揭露的個案,并不僅僅希望個案得到處理,更希望用個案推動制度建設。
《新民周刊》:這個制度建設具體到公益慈善領域怎么講?
周筱赟:公益組織必須有強制財務公開制度!這個制度到現在都沒有建立。公開必須是公益的底線。很遺憾,中國的公益組織大部分都不公開,根據基金會中心網公布的統計數據,截至2012年度國內63%的基金會信息披露不合規,其中還有不少基金會,甚至連電話、地址都不公開,更不要說財務報表。公益本來就應該是透明口袋,為什么連財報都不公開的基金會卻能通過年審?
不客氣地說,眼下的中國公益圈幾乎成了個名利場,一些基金會已經成為某些人洗錢、圈錢、轉移資產的工具。
我就是想通過李亞鵬這樣的個案來推動公益組織財務強制公開制度能有法律的保障。
《新民周刊》:但是你的爆料形式總給人一種“炒作”的嫌疑,你怎么解釋。
周筱赟:我是傳媒人,為了增強爆料的效果,采用了傳播學上的議程設置理論。事實上我是“二級爆料人”,也就是說我不是爆料的生產者,而只是一名中介,很多案例中都有深喉。
《新民周刊》:最后一個問題,你還想對李亞鵬說點什么?
周筱赟:痛痛快快公開吧,你是躲不過去的。
鏈接:
李亞鵬:邀請周筱赟實地考察
1月6日,李亞鵬在微博“一號立井”上發布《致周筱赟先生的公開信》:
1、首先我要感謝您對我們的監督和關注,這將有利于我們的成長。
2、在政府部門的正式回應之前,您的言論所引發的輿論給我本人和我們的公益機構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在您的言論當中有很多不實之處,我善意的理解為是因為信息不完整,以及片面的理解所造成的。
3、如果您是真的關心我們的成長,關注中國的公益事業,那么我在此熱情地邀請您在第一時間來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和嫣然天使基金進行實地考察,并同時邀請5-10家新聞媒體以及公益機構人士(邀請名單可經由您確認,同時我們也尊重您戴口罩和墨鏡的權利,以確保您的安全)。考察完畢之后,您可以再次發表言論,只是我個人有一個請求:請不要再涉及我的家人和感情。我一定會真誠地、熱情地接待您,希望我們可以成為小伙伴,用我們各自的力量一起去推動中國的公益事業的發展。
4、如果您僅僅是在制造新聞事件或僅僅是個人的一次網絡娛樂,那這也是你的權利。我和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以及嫣然天使基金也同樣具有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
殷切地期待您的實地考察,期望用您對媒體的巨大影響力讓公眾對我們的公益機構有一次真正的了解。 (整理:周盡歡)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未發現違法違規問題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2014年1月6日在官方網站及微博回應儼然天使基金有關問題: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作為嫣然天使基金的公益支持和管理方,一直高度重視該基金的規范運作和管理。7年來,我會嚴格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關于規范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專項基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監管和審計,未發現違法違規問題。2007年開始,該基金審計被納入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整體審計內容。從2009年開始,對該基金進行獨立審計,并專項公布。2009年以來,該基金的財務審計報告已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官網信息披露網頁公布,歡迎查詢。
北京市民政局:尚未發現書院中國斂財
北京市民政局1月7日通過北京市民政局新浪微博發布回應:
針對周筱赟反映“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名稱違規、涉嫌斂財、法人任職違規問題,經我局初步調查情況如下:基金會名稱符合相關規定,但對外活動應使用全稱或規范的簡稱;根據審計情況,未發現以公益名義斂財等問題;兼任其它組織法定代表人屬實,已責令其限期整改,變更手續正在辦理。”
根據周筱赟的舉報,李亞鵬在擔任“書院中國”基金會法人同時,還擔任著“美麗春天”文化傳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據民政部相關規定,慈善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周筱赟部分爆料案例
2011年4月13日,爆料中石化廣東分公司用數百萬元公款購買茅臺酒、高檔紅酒用于個人消費,不到一周,中石化廣東分公司總經理魯廣余被免職。
2011年5月16日,爆料江蘇宿遷市沭陽縣國庫800萬元直接轉入副縣長司東亮舅媽私人賬戶,致副縣長被免職、直接責任人被判刑17年。
2011年5月24日,爆料陜西橫山縣官煤勾結砍斷村民腿骨,致橫山縣的書記、縣長、政法委書記被免職或調離,公安局長被判刑。
2011年8月17日,爆料盧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和世界杰出華商協會涉嫌傳銷和詐騙,導致盧俊卿旗下公司損失10多億元。
2012年9月24日,發起要求鐵道部12306訂票網站3.29億元投入招標的政府信息公開,并起訴鐵道部,引發全國媒體關注。鐵道部被迫公開回應,直至鐵道部被撤銷。
2012年12月10日,實名揭露中華兒慈會財務報表中48億巨額異常現金流動,兒慈會解釋點錯小數點,引發全國媒體關注。
2013年5月13日,持續一個月揭露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實為紅會公關部,16名監督委員中9名和紅會有直接利益關系,引發全國媒體關注。紅監會被迫宣布放棄監督,改為溝通橋梁,導致紅監會信譽破產。 (首席記者 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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