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扶貧開發方式。加快推進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國家加大對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協作的支持,加強生態保護和基本公共服務。地方要優化整合扶貧資源,實行精準扶貧,確保扶貧到村到戶。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事業。今年再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0萬人以上。我們要繼續向貧困宣戰,決不讓貧困代代相傳。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
——專訪國務院扶貧辦主任劉永富
黨中央、國務院不久前制定出臺了《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戰略和全局出發,把扶貧工作擺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圍繞扶貧開發工作的熱點問題,半月談記者專訪了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劉永富。
精準扶貧 提高效率
當前,扶貧開發已進入深水區,全國扶貧對象容易脫貧的大都實現了脫貧,剩下的脫貧都不容易。劉永富告訴記者,這些扶貧對象所在地方大多生態環境脆弱,生存條件惡劣,自然災害頻發,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嚴重滯后,貧困問題呈現區域性、綜合性的特征,扶貧開發任務艱巨繁重,常規手段往往效果有限,必須在體制機制上取得新突破,才能避免“按下葫蘆浮起瓢”。
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我國貧困人口規模為9899萬人,這個數據是按照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的國家扶貧標準抽樣調查而來。但是,由于全國還沒有建立統一的信息網絡,尚沒有對所有的扶貧對象進行精準識別,對貧困人口、貧困戶的具體幫扶工作還存在一些盲點和問題。所以根據《意見》精神,下一步扶貧工作將深化改革,創新工作機制,實施科學扶貧、精準扶貧,改“漫灌”為“滴灌”,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不科學、不適應、不到位的問題。
他向記者介紹說,所謂精準扶貧主要包括3個內容:一是精準識別。對于誰是貧困人口,將制定一個識別辦法,通過有效的程序識別出來。二是精準幫扶。針對每家每戶的貧困情況,確定幫扶的責任人和具體措施,確保幫扶效果。三是精準管理。要建立起扶貧對象信息管理系統,把扶貧對象的基本資料、幫扶情況錄入系統,進行動態管理,實現扶貧對象有進有出,確保扶貧信息真實、可用。
今年要完成全國貧困戶的建檔立卡工作,“建檔立卡不僅是簡單地登記名字,還要分析是什么原因致貧的,是因病、因災還是無勞動力、無技能?”劉永富說,貧困人口識別出來、分析出致貧原因后,還要逐戶制定幫扶措施,有針對性地予以扶持,各項扶貧措施要與建檔立卡結果相銜接,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考核導向 不再GDP至上
戴上貧困帽,意味著政策傾斜支持,意味著項目資金和轉移支付。這些年,部分貧困縣發展很快,但由于貧困縣扶持政策含金量較高,退出機制不完善,其中不少戴著貧困帽不愿摘,客觀上造成了一些非常需要幫扶的縣得不到應有的扶持。
“貧困縣干部群眾普遍不愿‘摘帽’,一些非重點縣也想辦法哭窮‘戴帽’。”在劉永富看來,這與政策上缺乏退出的正向激勵機制有關,“政策上實際是反向激勵,留在里面的好處很多,退出沒有好處。戴上貧困縣帽子后,群眾不愿意退,干部也不敢退。”
劉永富分析認為,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官員的政績觀和考核辦法有問題。過去的考核辦法中,基本上是以GDP論英雄,扶貧工作基本沒有被納入考核指標體系或比重很低,這就容易導致貧困地區領導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資、做大地區生產總值上,而在扶貧開發工作上工夫下得不夠。
為了把貧困地區的扶貧工作真正做好,中央決定要改革貧困縣黨政領導的考核機制,改革的初衷和出發點就是切實把“縣抓落實”落到實處,把扶貧工作特別是到村到戶工作落到實處,這樣扶貧工作才能真正抓出成效。
他表示,下一步將開展兩方面具體工作:一是貧困縣從主要考核GDP轉向主要考核扶貧工作,要把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作為考核的主要指標,降低GDP在考核體系中的權重。二是生態脆弱的貧困縣,要取消GDP考核指標,重點改為考核扶貧開發工作成效。
他說,這項工作事關重大,《意見》要求中央組織部牽頭,會同國務院扶貧辦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征求地方意見,研究提出具體辦法。前不久,中央組織部下發了關于改善、改進黨政領導同志考核工作的文件,其中明確要求要先在貧困縣進行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再推開。同時,扶貧工作也要加強對省一級的考核,使省一級的考核和縣一級的考核相配套、相銜接。
扶貧資金 不許觸碰的“高壓線”
“在有的邊遠山區,孩子每天上學要走2到3個小時,一些地方輟學現象還有所增加。重點縣農民醫療支出僅為全國農村平均水平的六成,不少農民有病不能及時就醫。勞動力文盲、半文盲比例比全國高3.6個百分點,仍有8.3%的農戶居住在竹草土坯房里。全國還有3917個村不通電,影響近380萬人。全國仍有近10萬個行政村不通水泥瀝青路。”劉永富表情凝重。
對這些貧困地區來說,扶貧資金是貧困群眾的“保命錢”和減貧脫貧的“助推劑”,同時社會各界對如何監管使用扶貧資金也高度關注。劉永富表示,目前由于資金渠道多,投向分散,涉及面廣,監管難度大,加之一些地方、部門執行制度不嚴格,管理不到位,使用管理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抓緊建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劉永富告訴記者,首先要完善內控機制,研究建立縣以上扶貧資金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縣以下扶貧對象、扶貧項目公告公示制度,保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在陽光下運行。
其次,要加強外部監管。加大對扶貧資金的審計、監督和檢查力度,建立常態化、多元化的監督檢查機制,積極配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同時,要進一步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引入第三方監督。他強調說,還要注意引導扶貧對象積極主動參與資金項目管理,讓扶貧對象成為維護自己權益、監督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的重要力量。
省、市兩級政府要將工作重心轉到強化對資金和項目運行的監管上來。《意見》也強調,把資金分配與工作考核、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結果相結合,探索以獎代補等競爭性分配辦法。簡化資金撥付流程,項目審批權限原則上下放到縣。以扶貧攻堅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臺,整合扶貧和相關涉農資金,集中解決突出貧困問題。積極探索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有效做法。
劉永富表示,對使用管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堅決按照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嚴厲問責,形成一條任何部門、任何單位、任何人都不敢觸碰的“高壓線”。
他說,下一步國家將針對貧困地區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組織實施村級道路暢通、飲水安全、電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產業增收、鄉村旅游、教育扶貧、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建設以及貧困村信息化等10項重點工作。(記者 何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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