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負擔“隱性”反彈
記者近期在安徽、黑龍江、山東等地采訪發現,當前一些地方涉農亂收費有抬頭跡象,農民負擔出現隱性反彈,特別是村級組織成為承受亂收費的“重災區”。
涉農亂收費下的“隱性負擔”
記者了解到,不少地方都存在巧立名目或“搭車收費”現象。
“有些收費實際上是不合法、不合理的,但大多數農民并不知情。”一位地方干部告訴記者。
記者近期從農業部獲悉,農業部等部門于2013年10月至11月對黑龍江、安徽、山東三省農民負擔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三省各級黨委政府對減負工作重視,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減負工作,涉農亂收費和集資攤派等問題明顯減少,但一些領域涉農亂收費問題仍然存在,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
一是義務教育亂收費。政策規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除按規定收取作業本費、寄宿生住宿費和向自愿在校就餐學生收取伙食費外,不得向學生收費統一購買教學輔導材料、校服、學具等,也不得有其他任何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但在山東,有的農村中小學仍向學生收取教輔材料費、校服費等,每生達數百元,且不開任何票據,有的地方并校后學生每學期繳納校車費達500元。
二是用電亂收費。檢查中發現,黑龍江省有的地方農戶除按每度0.51元交納生活電費外,每月還要為“兩亮工程”多交1度電費。
三是公共衛生亂收費。在山東,有的地方向育齡婦女收取計生放環押金500元;在黑龍江,有的縣級衛生監督部門收取村衛生所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罰款。
四是建房亂收費。政策規定,村級組織不得擅自設立項目向農民收費,嚴禁用押金、違約金、罰款等不合法方式來約束農民、管理村務。檢查發現,山東省有的村向建房農戶收取建房押金5000元。
此外,一些部門和單位以壟斷服務、自設項目向農民收取費用。如山東有的地方農戶50元的獨生子女費必須從計生部門統一辦理的郵政儲蓄卡中支取,每年儲蓄卡年費支出8.94元,占獨生子女費的近20%。記者調查的黑龍江省某地,農民蓋完新房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房照”,過期辦理的話每平方米要額外繳費5元。
村級組織成為亂收費“重災區”
記者調查發現,盡管國家政策明確,但一些部門和單位仍向村級組織轉嫁負擔,并呈愈演愈烈之勢。
村級組織報刊訂閱“任務重”。一位村干部告訴記者,一些報刊粗制濫造,還不得不訂。
此外,政府有關部門向村級組織亂收費亂攤派有加重趨勢。如農業部在檢查中發現,山東有地方向村收取統計信息咨詢費2000元、安全生產培訓費200元,有地方開展“治安雙保”工程向村級組織收取保險費每戶10元、治安人員費每戶26元;黑龍江省有地方要求村交納圖書管理員培訓費500元,到指定場所刻制村委會公章每枚收費190元;安徽省有一些村需為區黨校組織的大學生村官培訓交費720元,有地方派出所向村收取治安聯防贊助費2000元。
一些社團組織、企業等也向村級組織“伸手”。山東省有的地方慈善總會向村收取“慈善一日捐”3萬元;有的地方向村收取工會相關費用5000元;有的村支出“人口關愛基金”捐款2000元。安徽省有的村甚至承擔了電力部門變壓器線路改造、運費等5500元。
建立長效機制確?;蒉r政策不“打折”
對于當前農民負擔隱性反彈、涉農亂收費困擾村級組織的新情況,基層干部群眾認為,其根本原因在于相關部門對農民負擔關注不夠,認為沒有了農業稅就沒有了農民負擔。加之對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措施不完善,讓“搭車收費”有了可乘之機。
為此,基層干部呼吁,要想讓支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不打折扣,就要從制度建設入手,建立遏制農民負擔“隱性反彈”的長效機制。
山東省蒙陰縣物價局局長李學倫等提出,可以效仿“權力清單”,梳理出“農民負擔清單”,將合法合規的收費項目全都列上,不在此列的項目嚴禁收取。
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地的農民負擔監督檢查辦法大多滯后,不少條款都已過時,對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關注較少,對此有必要從更高層面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一些村干部還建議,對已發現的農民負擔違規案件,要持續追蹤、落實整改,堅持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進行通報的制度,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起到震懾作用。(記者馬姝瑞 潘林青 管建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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