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保險,你會為它貼上怎樣的“標簽”?
有的消費者認為“保險是騙人的”、“理賠難”,從業者認為“保險是賣出去的,因此渠道為王”,監管者認為“保險存在銷售誤導,企業治理結構不完善現象”……
這是中國內地商業保險市場的一個真實寫照。
的確,盡管中國保險的保費規模已經位居全世界第四,但保險行業的諸多短板、不足也日益凸顯。那么,如何才能讓中國的保險真正讓人滿意?
大陸居民熱衷香港買保險 費率低收益高覆蓋廣
“國內保險業的銷售誤導問題很嚴重,理賠難問題也經常發生,很多時候不是我們不愿意買保險給自己上一個保障,而是怕被騙。”上海市民陳昭說。
作為資深業內人士,天安人壽副總裁畢闖也指出,“在香港,每個人可能會有7張以上的保單,日本有2~3張壽險保單,而我們大陸很多人卻一張保單都沒有。”
相比于消費者對大陸保險的不信任、不愿買,近年來,大陸居民赴港買保險卻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兒了。近年來,大陸居民到香港購買保險的人數不僅逐年遞增,而且呈加速度發展。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大陸居民在香港保險市場所占的份額,近年來可謂節節攀升。2008年這一份額僅有5.4%,從2009年~2011年卻逐漸升高至6.4%、7.5%、9%,而到了2012年,香港保險業向內地訪客所發出的新保單保費就達到了99億元港幣(1元人民幣約合1.27港元),占全年個人業務新保單總保費的12.8%。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理處2014年最新公布的數據,今年上半年內地游客在香港投保的新造保單保費累計101億港元,占同期個人業務總新造保單保費的18.4%。
據業內人士分析,香港保險費率低、收益高、覆蓋廣成為吸引大陸居民前往香港購買保單的主要原因。
“我仔細對比過,類似的保險產品,香港的保費至少比大陸便宜一半,而且保障的范圍也比大陸還要廣很多。”從事香港保險、理財產品代理業務多年的劉小姐告訴記者,以大陸某款可以保障36種重大疾病以及原位癌的重疾險為例,30歲投保,每年需繳保費7800元,保額為30萬元,繳費30年;而以香港某保險公司的一款重疾險產品計算,保額為30萬港元,每年繳費8200港元,只需繳費20年,并且可以保障60種重大疾病以及原位癌。
劉小姐告訴記者,這兩年她的生意不斷,到香港買保險已經越來越普遍,她在上海的客戶就有近百名。“這就是因為國民對大陸保險產品的不信任。其實在收益率和理賠率方面,境內保險公司的產品完全沒辦法和境外保單競爭,比如從理賠率來看,境內保險大概能達到30%~40%,而境外保險則接近100%。”
對消費者保護不力 保險行業遭遇“信任危機”
保險行業存在的“信任危機”,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消費者方面的消費心理原因,也有供給方的原因,還有監管方的原因。
中國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院長王穩坦言,很長一段時期以來,有關內地保險業的表述是“政府不夠放心、人民不夠滿意、從業者不夠硬氣”。這樣的尷尬狀態,可以說是內地保險業的寫照。
不少消費者可能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按期繳納了幾年保費后,發現自己所購買的保險產品并不劃算。這從供給方,即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的角度看,主要是存在保險產品缺陷和服務缺陷。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指出,保險產品缺陷主要包括產品設計缺陷,如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賠償處理的設計不當,應當包含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內的風險未被納入;其次是產品定價缺陷,賠付率過低的產品普遍存在。
50幾歲的盧女士是一位私營企業主,20多年前她購買了一款20年期的養老型保險產品,每年繳納2800多元保費,因為手頭較為富裕,盧女士當時選擇了一次性繳納保費。去年產品到期后卻讓她哭笑不得,“現在每月給我不到600塊錢的養老金直到身故,可這筆錢到了現在哪里還值錢啊,通貨膨脹后,我當年買這個保險產品算是虧死了。”
產品的設計源頭有缺陷,產品銷售服務的缺陷也不少。比如在銷售環節,銷售誤導、夸大收益、風險提示不足等屢見不鮮。而在理賠環節,拖延、惜賠,甚至無理拒賠等屢見報端。
其實,從保險意識上看,不僅是從業人員的保險意識有待“扭轉”,政府的保險認知意識也有待提高。
“從保險業發展的客觀環境看,我國1979年才恢復保險業經營,現在也就30多年時間。恢復之初我國還是計劃經濟,保險在發揮市場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還不夠。在社會保障體系中,財政包攬的多,商業保險地位較弱。”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王緒瑾表示。
中國人保財險執行副總裁王和也坦言,中國內地保險業一直存在社會不了解、不理解兩大困擾,許多政府領導和企業管理者對保險作用不了解,特別是對保險嵌入社會治理體系能夠起到的作用認識不足。
此外,王緒瑾認為,從資本市場環境看,我國資本市場還不夠完善、股票市場持續低迷,保險業的投資盈利能力仍然有限。“事實上,很多人跑到香港地區和美國去買保險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當地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更高。”
其實,從監管方的角度看,監管理念也亟須改進。鄭偉認為,在監管理念上,監管方應該是保護保險消費者而不是保護保險公司。但在現實中,存在對消費者保護重視不夠、落實不夠、監管不力等問題。
保險不是理財 回歸本質方能吸引消費者投保
今年下半年,國務院發布的保險業“新國十條”明確提出,中國要努力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到2020年保險深度要達到5%,保險密度達到3500元/人。這兩個指標,是衡量一個地區保險市場成熟程度的重要標志。
其中,保險深度是指保費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反映一國保險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而保險密度是指人均保費額,反映一國民眾參加保險的程度。
而今,我國距離2020年的目標還有多遠?數據顯示,盡管今年我國保險費用規模的排名首次躋身國際第四位,進入了世界保險界“第一梯隊”的行列,但“大而不強”的現實卻不容回避。
對比來看,2010年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的保險密度已達2000美元(1美元約合6.14元人民幣)至3000美元,保險深度在12%左右。而截至2012年底,我國保險密度僅為1143.8元/人,保險深度僅為2.98%。這也就意味著,到2020年,我國每人所花的保費要比2012年末高出近一倍才能“達標”。
那到了2020年,怎么才能讓更多人愿意每年花費3500元來購買保險產品呢?
其實,保險不應只是一個生硬的金融詞匯。我國的保險深度、保險密度要上一個臺階,需要讓保險走入尋常百姓家。因為從國家戰略上看,是要從保險大國邁向保險強國,而對于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而言,其實就是讓投保人能高高興興買保險,讓保險人快快樂樂賣保險。
所以,要讓中國保險業更上一個臺階,就要把中國潛在的巨大保險需求轉化為有效的保險消費,就需讓保險業回歸其理性的本質。讓社會各界普遍意識到,保險不是理財、不是投機,而是社會性的風險防控與止損機制,是市場經濟健康運行必不可少的潤滑劑。
中國人保財險副總裁王和認為,社會對保險業的不理解,甚至誤解情況較為普遍,究其原因,根子還是在于行業,特別是發展模式和服務水平。因此,在新的發展時期,保險業要在加強保險知識普及的同時,下大力氣解決好消費者利益保護問題,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不得不承認,當前中國保險業承保業務過于單一,產品競爭力不強,且偏重于投資理財功能,保險產品由“保險保障”異化成了“投資理財”。而問題在于,目前保險產品相對于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而言,普遍收益率不高,再加上保險產品投資一般有較長的時間限制,因此難以吸引投資者。
從消費者的角度看,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建議,“保險公司是保障機構而不是理財機構,所以消費者應該選擇保障型的保險產品,要抱著一種正常的、平靜的心態來看待保險產品的紅利或者投資收入。”
專家認為,老百姓購買商業保險的市場需求還有待啟動,這個需求啟動才是真正的啟動,空間也是非常巨大的。歸到一句話,保險業要降低成本,要推出老百姓買得起、愿意買的保險。
“要加快保險業在銷售渠道、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創新,推進中國保險業由過去的粗放型經營向精細化經營轉變,推動保險業真正實現有質量的發展,而不僅僅是數量的迅速擴張。”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長張承惠說。(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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