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7月1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18日),面向全國860萬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正式向媒體發布。
這份長達60頁的《行為規范》,在經過了6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后,終于分門別類的明確了醫師、護士、管理人員等所有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行為規范。
“不能倒賣號源;不能過度醫療,應耐心與患者溝通。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將與工資掛鉤。”如此細化的規范如何落地?對于 “醫療滿意度”的提升又會起到哪些促進作用?
《規范》規定:不得倒賣號源 醫師不能過度醫療
16K大小,60頁內容,其間還有不少配圖和醫學解釋,但是衛生部政法司副司長趙寧介紹說,這本薄薄的《行為規范》分為十章、六十條,覆蓋了所有醫療機構的從業人員。
趙寧:管理人員、醫師、護士、藥學技術人員、醫技人員及在醫療機構從業的其他人員。此外,經注冊在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從業的鄉村醫生也適用于這個《行為規范》。
《規范》規定,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應廉潔自律,不能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能倒賣號源。醫師不能過度醫療,應耐心與患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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