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特區報》報道今年中秋、國慶假期原本加起來只有8天,但深圳龍華新區公安分局福民派出所大門口竟然貼出了長達17天假期的通告,提醒市民個別業務要順延至10月中旬才能辦理,如此“帶薪休假”招來市民的一片批評聲。
據記者調查,同樣位于觀瀾辦事處的松元派出所和觀瀾派出所均放假8天。
>>市民舉報
派出所放假達17天
據李先生27日投訴,他的電動車于8月26日被路面執勤民警查扣,須扣滿一個月才能憑個人有效證件辦理放行手續,而福民派出所目前只在周四上午辦理車輛放行業務,因此李先生準備在國慶期間把車子騎到東莞,送給在當地打工的親戚使用。
27日是節前最后一個周四,他向單位請了半天假,前往福民派出所領車。當他抵達該所大門口時,那里已聚集了五六十人,都是來申領被扣電動車或摩托車的。值勤保安指著貼在大門口的一則《通告》說,福民派出所26日就放假了,想領車得到10月18日過來。“全國人民都只能放8天假,憑什么你們就能放半個多月的假不辦公?”李先生等人據理力爭,但保安員表示他們只是奉命行事。李先生等人撥打了有關部門的投訴電話后,大門口終于來了一位民警,為其中部分車主辦理了車輛放行手續。
>>記者調查
延長假期非統一安排
27日中午,記者來到福民派出所看到,在門口外墻上貼有一則《通告》:“由于國慶假期(9月26日至10月12日)放假,我所暫停辦理車輛放行事宜。請各車主于放假后的星期四(10月18日)來我所辦理,特此通知。”落款單位為福民派出所,并加蓋有紅色印章。
據派出所門口值班保安介紹,部分科室的民警26日就放長假了,要到10月12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據了解,延長放假時間并非上級統一安排。記者走訪了同樣位于觀瀾辦事處的松元派出所和觀瀾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放8天假,即9月30日至10月7日,并未接到放假17天的通知,相關車輛放行業務當天還在正常辦理,雙節期間暫停,國慶后第一周即可恢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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