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口子參加完朋友宴會,回家路上發生爭執。丈夫拋下妻子獨自駕車離去,妻子一怒之下報警舉報丈夫酒駕。
11月7日晚10時許,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司占峰、梁建東在新密市西大街巡邏時,一女子攔住警車,指著前面一輛向西行駛的無號牌黑色桑塔納轎車說,該車司機喝了酒還開車。
民警駕警車追出一公里后,在西大街與創業大道交叉口將這輛桑塔納轎車攔下。經查,司機姓陳,新密市米村鎮人。
民警聞到陳某滿身酒氣,將其帶回交警大隊進行酒精測試。經測試,陳某屬酒后駕駛。民警讓陳某通知家屬到交警隊,半小時后,陳某的妻子趙女士來到交警隊。民警發現,她正是之前報警的女子。
原來,當晚夫妻二人在市內一家飯店參加宴會,席間丈夫喝了點兒酒。開車回家路上兩人吵起架來,趙女士賭氣下車,本想丈夫會勸她上車,結果丈夫獨自駕車離去。
此時正好有警車路過,趙女士一怒之下就向民警舉報丈夫酒駕。到交警隊后,她一邊埋怨老公不該將自己丟在路邊,一邊向民警求情,希望看在自己“舉報有功”的份上從輕處理丈夫。而陳某在得知是妻子舉報自己后顯得十分氣憤,“回去非離婚不可。”
最終,陳某因酒后駕車而受到2000元人民幣罰款、扣12分、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 (記者 仝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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