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南充1月6日訊 南充一男子在網吧內使用朋友的QQ上網,朋友的同學與其聊天時產生誤會,二人吵架后,對方雇人行兇釀成命案。記者日前從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12月21日該院對本案做出了判決, 6名花季男女分別被判處5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QQ網友原是“冒牌貨” 大吵一架后男子雇人行兇
何東山是高坪區會龍鎮人,2011年下半年在廣東東莞務工。2011年12月上旬的一天上午,何東山在東莞市一家網吧上網時,與正在家鄉高坪區長樂鎮一家網吧上網的初中同學楊鳴聊天,后來他向楊鳴索要QQ空間裝扮,但這時楊鳴已經走了,他的QQ沒有下線,坐在他旁邊的一位朋友譚龍吟便用他的QQ拒絕了何東山。何以為對方是楊鳴,便予以指責,譚龍吟回敬了他幾句。當后來何東山得知他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后,對其進行辱罵,二人通過QQ、打電話和發短信互罵起來,都揚言要收拾對方。
事后,何東山決定在南充找人毆打譚龍吟,他先找到初中同學彭魯查找何東山,但沒有找到。2011年12月21日上午,何東山通過QQ聯系上高坪區長樂鎮的女同學楊歡歡,請她幫忙找人收拾譚龍吟。楊歡歡聽說對方要出錢,想到自己與高坪區小龍街道辦的男友張浩手頭緊張,便代男友將這單“生意”接了下來。隨后,她打電話給張浩講了此事。張浩與何東山在電話上約定,由張浩負責帶人把譚龍吟打到住進醫院,何東山向其支付1500元“辛苦費”,先付1000元,事成后再付500元。何東山當即將1000元錢打到同學彭魯的郵政儲蓄卡上,委托彭魯到時轉交給張浩。
為錚錢積極參與打架 出人命8人獲刑
當天上午,張浩在小龍聯系上了3名“打手”,與楊歡歡一起坐上陳平的車,從小龍前往長樂打架。在車上張浩向大家發刀時,陳平主動提出可以借刀給他們。
車子開到長樂鎮一家網吧后,楊歡歡、張浩下車與何東山指定的“代理人”彭魯“接頭”,彭魯將1000元交給了張浩。接著,彭魯打電話告訴何東山,錢已給了張浩,但對手譚龍吟沒有來。何東山遂與譚龍吟打電話聯系,聲稱已請了人與他在長樂某網吧決斗。接著,楊歡歡便打電話叫譚龍吟到這家網吧來“決斗”。
隨后,譚龍吟手持鋼管,與一位朋友來到長樂鎮那家網吧,張浩與譚龍吟在網吧門口打了起來。在打斗過程中,張浩邀請來的3名“打手”用鋼管、彈簧刀和拳腳對譚龍吟進行毆打。后四人與楊歡歡一起坐陳平的車逃離現場。當天譚龍吟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后,有目擊者打電話向警方報了案,高坪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于第二天將張浩等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何東山、張浩等8人的行為已構成了故意傷害罪。鑒于8人認罪悔罪態度好,其家屬積極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同時其中有部分未成年人,該院遂對8人進行了從輕判處,除“代理”人彭魯、駕駛員陳平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外,其余6人分別獲刑5至15年不等。(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王銳 特約記者 李良俊 明進)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