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駕車撞人王梅芳負主要責任
南方日報訊 前日,網傳“女教授駕豪車撞倒老人、亮人大代表證后離去”事件的兩位當事人已浮出水面,并接受記者采訪還原現(xiàn)場,事件有何新進展?南方日報記者從湛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昨日下午,湛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已對湛江市人大代表、廣東海洋大學水產學院教授王梅芳道路交通事故案作出認定書并送達雙方,認定小車方王梅芳負交通事故主要責任,電動車方陳觀秀負次要責任。
陳觀秀昨晚8時拿到了認定書。陳觀秀的女兒小陳在接受采訪時說,家屬對交警部門的認定結果比較滿意。但昨天下午當陳觀秀家人再次要求交警部門調出當天監(jiān)控錄像時,交警回應稱沒有當天的監(jiān)控錄像。
“作為湛江市中心黃金地段的人民南商圈怎么會沒有監(jiān)控錄像?”小陳對此深表不解。交警部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當天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地點是在湛江霞山區(qū)人民大道南怡福國際商場路段的斑馬線上,這里為監(jiān)控“死角”,路口附近的監(jiān)控攝像頭并未拍攝到此處的圖像。
王梅芳也在當晚拿到了事故認定書。之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她表示先保持沉默,不發(fā)表意見。對于下一步是否會進一步協(xié)商,王梅芳說待仔細考慮后再作決定。
上月29日下午,湛江60多歲的陳觀秀騎電動車回家,過斑馬線時被王梅芳駕駛的小車撞倒,網上說王梅芳亮人大代表證且不理陳觀秀而自行離開,她說不是事實,而交警部門尚未對這一細節(jié)予以回應。王梅芳說,大家都是明眼人,都會對這起事件作出自己的判斷。只要能夠客觀公正地說出原來的事實真相,相信很多人都會認可的。
“我爸的腳還是很腫,在用中藥敷,醫(yī)生說淤血未消。”小陳說,現(xiàn)在關注此事件的人很多,家屬還是希望能夠看到錄像,不想讓外面的人認為陳觀秀是“撞車黨”,希望還原真實情況,還雙方當事人一個清白。
湛江交警有關人士表示,作出交通事故認定后,雙方當事人不外乎就是調解或裁決兩種方式,至于賠償數額要協(xié)商之后才能定下來。而對于王梅芳所駕車輛3年未年審也將作出處理。 (記者/辛均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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