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在宜賓市城區大溪口,一名20出頭的年輕男子因嫌“環衛工擋路”,用甩棍打傷環衛工手臂,被110當場帶走。
昨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宜賓市翠屏區蜀南大道派出所獲悉,打人者是大溪口附近停車場管理員,現已道歉,并賠償環衛工 2000元。
據環衛工劉女士介紹,7月12日早晨7點半左右,她和另一名環衛工人邱女士在大溪口附近,清掃路面工程車、貨車散落的水泥沙石。當劉女士清理到路口非機動車道時,一名20多歲的青年男子,駕駛無牌無照汽車,欲從非機動車道上超車。因為發現路口被環衛工人擋住,該男子就不停地按喇叭催促。隨后不耐煩地下來,辱罵環衛工人。
劉女士便與該男子爭論起來,男子發怒后拿出甩棍恐嚇,做出打人的樣子,最后因語言沖突升級,男子揮動甩棍打向劉女士,邱女士見狀趕來勸架,右手也被打中。
男子隨即被周圍的市民圍住。期間該男子稱自己是執法者趕時間,并且留下電話,想離開現場,但環衛工人發現該車沒有車牌,于是將其攔下,隨后撥打 110 報警。十多分鐘后,派出所到達現場將其帶走。
據了解,目前劉女士手腕受傷嚴重,無法正常工作,邱女士手臂上有一個直徑5cm的淤血痕跡,目前已經回到崗位上工作。
昨日下午,雙方來到翠屏區蜀南大道派出所內協調解決。經過商量,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打人者賠償劉女士醫療費、誤工費共計2000元。在調解現場,記者向打人者詢問其工作單位及打人原因,均未得到回應。隨后記者從派出所了解到,打人者是大溪口附近一名停車場管理員,并非其自稱的“執法者”。
對于協商結果,劉女士表示,看在打人者年齡還沒有自己孩子大的份上,加上對方在這次協商過程態度好,才同意這個賠償方案。(記者 周瑜原 實習記者 梁義)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