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驛區發生一起罕見的車禍:2013年11月23日下午3時許,23歲的黃某將靠路邊行走的唐某某撞倒(后身亡)。18時55分許,黃某返回事故現場,并按照雇主陳老板的安排,駕駛該挖掘機撤離。但又將靠路邊行走的謝某某撞死,后黃某逃離現場。后查明,挖掘機沒有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
在黃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調查的同時,連同雇主陳老板,被兩名死者的家屬告上了法院。后在法院的主持下,陳老板和黃某分別與兩名死者家屬達成了調解協議。
在黃某交通肇事一案審理中,龍泉驛區法院認為,黃某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承辦法官說,依法應當在3年以上7年以下量刑。
雖然,黃某系事后逃逸,應從重處罰。但同時,逃逸后其主動投案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外,黃某初次犯罪,同時已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酌情從輕處罰。
7月,龍泉驛法院一審判決黃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判決后,黃某不服,提起上訴。但對于發生了第一次事故后還無證開挖掘機的行為,法官認為主觀惡性較大,不適用緩刑。日前,成都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一名“30后”老人和一名“70后”婦女喜結良緣僅5天,妻子就憤怒地將年邁的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 婚。記者昨日從韶關市曲江區法院獲悉,這起離婚案的緣由是因為丈夫不愿付給妻子30000元禮金,法庭一審判決準許原告廖某與被告黃某離婚。
因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心存不滿,男子竟盜竊前妻父母骨灰逼前妻現身。8月20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公安分局紗帽派出所接到胡某報警,稱自己父母的骨灰被前夫黃某盜走。
被侵犯的女童名叫小蘭,十四歲,她是嫌疑人黃某的侄女,由于小蘭出生沒多久便被父母過繼給黃某及其妻子撫養,在小蘭年幼時還相安無事,然而在小蘭十一歲時,黃某就開始動了淫穢之心。
八記者 劉穎 通訊員 王迪日前,在寶安區一個大排檔,18名男子來到之后分開坐在了8張桌子上,點菜吃完之后一分錢沒付就走人,店家立即報警。5月20日晚上7時許,5名男子乘一輛小車來到寶安區46區自由路上的一個大排檔,大搖大擺地走進一樓大堂。
而根據黃碧一家人所在的東和農場東風隊黨支部書記文孔反映,黃某此前確實多次發病傷及家人。
經過深入調查,警方查明,從2012年6月份開始,李某(43歲)和妻子黃某(35歲)一起到內蒙古磴口縣務工,后黃某懷孕,2013年4月份,黃某與丈夫李某商量將孩子生下來賣掉。
對于自己的婚姻經歷,小敏(化名)覺得可以用“剛跳過一個火坑,又掉進另一個火海”來形容。女兒剛上初中,就有各種劣行傳言,鄰居們的話像是鞭子一般打在小敏臉上,她讓黃某好好管教玲兒。
覃女士說,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訴黃某后,黃某竟聲嘶力竭地辱罵她“喪盡天良沒有人性,生病了就拋棄我”。覃女士為給黃某治病,花光自己十幾萬元的積蓄,最后只換來對方的辱罵和威脅,但她只能接受這一切。
丈夫在外務工,家中懷孕妻子遭遇“綁架”,民警與“綁匪”斗智斗勇后,卻發現是一起妻子自編自導的假綁架案。文斗派出所民警立即對黃某的行蹤進行視頻追蹤,發現黃某于當日清晨到銀行取錢后,便在文斗公交車站消失。
4月4日,黃某在湖南永州火車站進站口準備乘火車潛逃時,被衡陽鐵路公安處永州站派出所民警抓獲。
昨日,南充五醫院副院長楊旭剛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當晚10點半,在經過7個多小時的手術后,存于黃某體內長約1.2米的鋼管,終于被成功取出。
32歲的黃某仍在重癥監護室,醫生稱他尚未脫離生命危險,“畢竟是從9樓掉下來,1米2長的鋼管還插進身體里了,能活下來就不容易了”。昨日,南充五醫院副院長楊旭剛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當晚10點半,在經過7個多小時的手術后,存于黃某體內長約1.2米的鋼管,終于被成功取出。
3月15日晚,近2個月沒碰面的老公給她打電話,說了件事。她氣得差點暈過去,抱起3歲的女兒,沖出家門,氣喘吁吁地出現在……她跟民警說,遇上這種事,她無法接受,也不可能在短期內選擇原諒,但她還是要實事求是,求個情。
黃某一將爛醉的張慧架下車后帶進了賓館,用二人的身份證辦理了入住登記,之后便將張慧架往賓館房間內。沒過多久,黃某二便來到了賓館,在前臺拿了房卡后便進入房間內,對昏睡在床上的張慧實施了奸淫。
年少不諳世事吵架、打架再正常不過,可18歲的惠安男子黃某卻因小學時被人欺負,耿耿于懷了10年,并屢次報復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