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
現場
車輛紛紛避讓老太
據了解,事發地點位于蕪湖市弋江區中山南路與三潭路路口附近,今年9月19日上午9時許,蕪湖女子楊某駕車途經該路口,向左轉向時,轎車右側從一名躺倒在路上的老太身上碾軋過去,造成68歲老太鄭某受傷嚴重。
監控錄像顯示,鄭某身著淺色上衣,手持一個背包,順著人行道來到中山南路中間,突然躺倒在路面上,看到這一幕,附近車輛紛紛避讓,不久一輛黑色轎車順著三潭路來到中山南路路口,左轉彎時右側車身從躺在地上的鄭某身上碾過,當司機感到車底有異物后立即停車查看,發現車底竟然是一名老人。
老太重傷躺ICU
記者從蕪湖市弋江區交警大隊獲悉,經過交警部門調查,楊某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駕車左轉向,而鄭某也是在按照信號燈規定由東向西進入路口,鄭某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躺在道路上),轎車與鄭某發生刮擦、碾壓,致鄭某受傷,車輛部分受損。目前,鄭某仍在重癥監護室接受治療。
近日,蕪湖市弋江區交警大隊根據調查情況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楊某駕駛機動車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導致本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而鄭某未經許可,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和車行道內坐臥是導致本起交通事故的又一原因。交警部門認定,這起交通事故,雙方都有過錯負有同等責任,各承擔50%的損失。
定責理由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鄭某為了個人維權躺在馬路上,行為本身違反了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和車行道禁止坐臥的規定。而司機楊某的過錯行為是在駕駛車輛到路口、斑馬線時未能觀察到道路上是否有行人,雖然駕駛員稱當時傷者在車輛盲區范圍內,但是肇事車輛在行駛過程中一直是運動的,不存在絕對盲區范圍。
由于案情重大,24日下午下午,寶雞市公安局副局長高寬寧帶領刑偵、技偵支隊民警,趕赴眉縣指導、協助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業主要維權,先拿出變電站輻射有害的確鑿證據啊,這樣我們才能和你們一起去找政府協商。”昨日,記者在業主與“公園道一號”開發商的協調現場,聽到開發商方面依然這樣對業主說到。
一場車禍,一個老人被撞死了。老人是誰,沒人知道?!罢l能替‘無名氏’維權”?
一場車禍,一個老人被撞死了。老人是誰,沒人知道?!罢l能替‘無名氏’維權”?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鄭某為了個人維權躺在馬路上,行為本身違反了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和車行道禁止坐臥的規定。
被"星探"說動首期投入1萬8培訓費,女兒半年都在走臺步,說好的詩歌朗誦、繞口令、主持、國學基礎都沒有上過。
日前,備受關注的翟巖民、吳淦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進展,公安部部署指揮北京等地公安機關集中行動,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自2012年7月以來先后組織策劃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
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黃力群、翟巖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制造社會混亂。
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黃力群、翟巖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制造社會混亂。
“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
4月19日,鄭州市一小區業主在雨中排人墻堵城市主干道維權,致鄭州市農業路與嵩山路交通癱瘓達三個小時。
其發帖稱優酷和陌陌涉嫌抄襲其"拍攝地球"的創意。
前夫鋃鐺入獄,年輕的母親想要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卻步步維艱。家住義馬市的年輕母親平某2011年與丈夫經法院調解離婚,調解協議中約定女兒歸男方撫養,但是離婚后,男方卻極端不負責任,將女兒送到女方處撫養,并與女方簽訂協議女兒歸平某撫養,但是在法律意義上,女兒的撫養權卻一直在男方的名下,戶口也一直落在男家。
孟先生花20多萬買了輛新車,卻發現愛車曾經發生過事故。
個人追求的正義,應該以守法為底線,而不是“以武犯禁”、“綠林好漢式的正義”,而社會也應為公民的訴求滿足提供一個制度出口。為了愛我們的人,以及我們愛的人,大家必須共同譴責極端暴行,支持司法機關的依法嚴懲,共同維護法律底線,在這個問題上不容含糊。